海棠耽美 - 其他小说 -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在线阅读 -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3)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3)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3)



    起初沈秀才不死,春晓每天的关注点就是自家爹爹又奇葩出了怎样的新高度。

    如今沈秀才死了,春晓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沈大的身上,才发现自己有个多么勤劳朴实、吃苦耐劳的好哥哥。

    哥哥他长得一张不食人间烟火,冰山雪莲一样高冷的脸,但是打洗澡水,端洗脚盆,灶台下面烧火,灶台上面煮红薯,河边洗衣服,样样能干,从不抱怨。

    最重要的是,虽然哥哥看起来冷冰冰的不近人情,但被窝是真的暖和啊!

    自从和春晓睡一个被窝后,沈大才发觉春晓喊冷不是喊的假话,晚上往被窝里面一钻,哪怕才洗过澡,脚丫子也是冰冰凉,只能揣在怀里,慢慢给她焐着。

    这个冬天,沈大偶尔进山打猎,偶尔凿冰捞鱼,偶尔做陷阱捉鸟,偶尔去镇上转几趟,带回一些米面,日子竟然就这么糊弄下来了。

    开春了,春晓摸摸自己健全的手脚,甚至有了些肉的脸颊,惊奇于沈大的荒野生存能力。

    沈大拍了拍春晓的肩头,递给她一把锄头:今天翻完着这片地,过两天再把种子播下去。

    春晓还处于劫后余生的喜悦当中,接过锄头便二话不说,抡圆了胳膊,开始干!

    跟着哥哥下了几天地,干了几天农活,春晓又彻底成了一条死狗。

    偶尔做个一两次还行,天天这么高强度翻地锄田,春晓觉得自己要抢救一下。

    好在沈大似乎也没打算让她一直跟着后面干农活,晚上回家看到春晓又露出那种哭唧唧的表情,便猜到了她的想法。

    由于开春冻疮愈合又结上一层茧子的手指掐了掐春晓的脸蛋子,沈大看着将脚丫往他肚子里揣的春晓,心头痒了痒,缓缓道:明朝你不用去了,午时做好午饭,带去田里给我送一回就好了。

    秀才不以种地为生,所以分给他家的地都是比较荒远的,赶不及回家吃午饭,之前兄妹俩中午都是啃干粮的。

    春晓连忙点头如捣蒜,迫不及待,又假惺惺地细声细气:都听哥哥的。

    沈大低着眸,起身吹了灯,将罕见的笑容藏在黑夜里,好了,快睡吧。

    虽然说开春了,但是倒春寒还是很冷的。

    不过兄妹俩光荣的都长大一岁,春晓十一岁,沈大今年十二岁啦。

    老旧但是十分结实的木床上竖着两个被窝,灰扑扑的那个是沈大的,颜色稍微新一点厚一点的是春晓的,两兄妹一个睡在床头一个睡在床尾,是只要春晓偷偷把脚丫钻到隔壁被窝桶,就能踹到她哥暖呼呼的小腰的距离。

    这一年的新年,由于老秀才新丧,加上家里穷,兄妹俩都没有过年,只是意思地在除夕那天,沈大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两块铜板,交到春晓手里,说是压岁钱。

    春晓当时简直震惊,家徒四壁,她哥竟然还藏有私房钱?

    直接导致春晓后面一个月,鬼鬼祟祟把墙皮都抠破了,就为了找到沈大的小金库,直到在沈大破草鞋的鞋垫底下翻到一个铜板,才一脸嫌弃地将铜板再放回去。

    沈大此时掀着单衣,将春晓的脚丫子裹在自己的肚皮上。

    冬天天黑得早,春晓估摸着现在才六点钟,外面已经是黑咕隆咚的了。

    看着一片漆黑,春晓睡不着,将自己埋进被窝里,翻个身看着对面被窝里面沈大盖不住的脚丫子。

    哥哥,你说,咱俩会一直这么穷下去吗?

    春晓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修仙了。

    黑暗里,沈大的呼吸浅浅的,嗓音带着天然的凉意:不要多想。

    春晓将脑袋一整个钻进被子里,脚丫子晃了晃又抽回来,今天一整个就只吃了一顿饭,还干了许多话,沈大的肚皮都饿得瘪瘪的,刚刚她还察觉到他肚皮咕噜噜在动。

    不知道王家的腊肠,吃完没有。那么多的肉,他们一家子,吃得完吗春晓的小枕头上,全是她做梦流的口水,长这么大,从没有这么馋过。

    哥哥,你说,肉包子是什么味道的?春晓扛着锄头回家的时候,看到隔壁冯婶的小孙子抱着一个肉包子,坐在门口啃。

    沈大也想到这个妹妹蹲在自己墙根,看着一个小孩啃包子,稀里哗啦咽流口水的样子。

    沈大翻了个身,用屁股对着她,也不讲话。

    哥哥一旦不理她的话,多半是生闷气了。

    春晓在被窝的热气里面拱了拱,想象自己是个拱红薯的野猪,哥哥,我好饿。

    虽然沈大已经尽量将自己的口粮省给春晓了,但是也就是三分饱和五分饱的区别,春晓好怀念那个米饭自由的时代。

    好半天,沈大的声音才传过来:明天带你进城,将笼子里的獐子卖了,然后给你买肉包子。

    鱼呀袍子呀兔子獐子呀,都是沈大在山上搞下来的野味,即便春晓眼都绿了,也知道这是要用来卖钱换米面粮食的,不能对它下嘴。

    更何况,春晓牢记不能随便吃野味。

    说好了,你明天可不要小气!春晓蜷着自己的小身子,挠了挠脚趾头。

    第二天是个晴天,外面的积雪还没化干净,路上都是雪泥,脏兮兮的。

    虽然春晓常常因为偷懒,头不洗澡不洗,把自己搞得脏兮兮,但不妨碍她嫌弃别人脏兮兮,嫌弃路面太泥泞。

    哥哥,獐子重不重?

    沈大卷好了裤腿,光着一截脚踝,套着家里最破的一双草鞋,回过头看春晓。

    春晓搓搓小手,将自己的小脸缩在灰色的兔毛围脖里,这是沈大特意为她留的毛皮,同样的,还有一件兔毛小背心,被她穿在棉袄里头,非常暖和。

    不重。沈大拎着失去反抗能力的獐子。

    春晓呼出一口白气,笑得眯起眼睛,那不行,这家伙看着就重,还是我来提着吧。

    沈大狐疑地看着她,他这妹妹一年到头,除了吃饭积极,别的事可从来偷懒。

    哥哥,我心疼你。春晓拧着小小的眉头。

    沈大打量了自己妹妹将自己裹成了一个球一样的做派,你拎不了,走起来会打滑。

    春晓顺着台阶就下:那哥哥背我,我不就不会打滑了?

    哥哥背我,我帮你拎着獐子,这样你就能轻松一点点。春晓诚恳地说。

    沈大:

    最终,沈大看了一眼外面被人走烂的路,又看着穿着她簇新兔皮靴子的春晓,认命地低下头。

    一路上,春晓抱着沈大的脖子,手里的獐子在他胸前晃悠。

    哥哥,我今天穿得好不好看?

    想着要进城,我就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我的新鞋子,还有最干净的袄子,还围着皮草,看起来像不像小富婆?

    也不是图别的,就是怕你这穿得寒酸,进城了,人家会坑蒙你的獐子,不给好价钱。

    你还没说,我这样打扮,收拾得漂不漂亮?

    秀才家因为没有女人,所以没有铜镜水粉什么的,春晓长这么大,顶多在倒影里看看自己的轮廓,都不知道自己啥模样,不过看着自家哥哥绝美的面庞,想必自己应该也是国色天香。

    对于自己是个美女,春晓非常有自信。

    沈大闷不吭声地埋头赶路,十二岁的小少年背着十岁的小妞还有一个獐子,很有些吃力。

    春晓嘀嘀咕咕了一路,沈大终于烦不胜烦回她一句:你洗个头,比什么都强!

    !

    扎心了!

    春晓就是不爱洗头!

    大冬天,还没有吹风机!外面春寒料峭,让她洗头,那是要她命!

    一路进了城,到了集市,沈大才将春晓放下来。

    满头大汗的少年,不意外地看到了自家妹妹一脸受辱,哭唧唧的模样。

    别哭了,马上就给你买肉包子。

    悲伤的泪水,转而从嘴巴里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