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最好不要骗我(2)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2)
王有根的眼珠从畏畏缩缩的沈二身上,转到脊背挺直的沈大身上,吧嗒吧嗒抽了几口烟。 旁边给王有根点烟的老婆子已经有些发怒了,她从来都是把沈二当作自己未来儿媳妇,平时在外面遇到,都要拿腔作势让她给自己干些活,小到打些猪草,大到翻地锄草,都是不客气的。 王婆子叫起来:我们王家那么多红薯养的小媳妇,是你毛没齐的小子说退就退的?别仗着你老子死了,就来我家作你顶天的妖! 王有根慢慢跟着,才出声:沈家小子,你爹死了,我就将你当你们沈家主事的。叔劝你一句,这亲可不是你说退就能退的。 屋子里生着炉子,烧着热火,里面应该还加了枣子,闻起来有点甜香,春晓想起了自家灶膛里还有两个没吃的红薯,咽了咽口水,偷偷去看她哥。 沈大面不改色,似乎丝毫未被眼前一家人的气势压住,镇定地开口:当初定亲的文书我已经从村长家将他保管的那份拿回来了,自家的也已经拿出来,现在只要你家将你的那份文书撕毁,这门亲就算作废。 王家老婆子还要叫,沈大却提前打断她:定亲这两年来,沈家欠你们王家二十七袋红薯,明年秋天前,会统统还给你们。 王志远正在抱着三字经打瞌睡,忽然被旁边的二哥捅了捅,小声说你媳妇要跑啦。 王志远一个激灵醒了,它们小孩子一块玩的时候,沈二就是他独一无二可以拿来炫耀的玩具,旁的小孩子只有陀螺小木剑,他有一个小媳妇,特别神气! 王志远不明就以哇哇大哭起来,睁开眼看到爹妈,又看到偷偷想要靠近炉火的春晓,摔了一跤,就要朝她跑过去。 王有根让王志虎拦住王志远,一双眼盯着沈大:这亲定了两年,是你爹亲口和我说好的,现在他尸骨未寒,你就来撕他的脸了?沈家小子,你拎拎清楚。 将春晓挡在身后,沈大冷冷地看了一眼鼻涕眼泪的王志远,二十七袋红薯,加上三十两银子。 满堂寂静,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春晓差点喘不上气,她哥是疯了吗? 沈秀才拼死一年都赚不到八钱银子,在这个一两银子可以够三口之家吃两年的时代,他开口就是三十两,把他俩卖了也卖不了那么多! 王有根扯了笑,憨厚的脸上一双眼睛有着精光,明年秋天前,让我看到二十七袋红薯,三十两银子,文书我就给你。 见事情谈妥,沈大也不逗留,直接转身,拉着春晓往屋子外面走。 春晓却根本走不动了。 她看到,她看到王家堂屋的里面,一根长竹竿横在那里,下面挂着好多好多,许许多多的腊味鱼肉,还有一截一截的腊肠,泛着一层油光,看着就知道会有多香! 春晓觉得如果人能被活活馋死,那她现在已经倒地不起了。 沈大一下子拉不动春晓,又用力拽了拽,拽了半天,春晓才慢悠悠转过头,小小声:哥哥,你看,他们家好多腊肉! 似乎听到了春晓的话,沈家老婆子和二儿子王志刚嘿嘿乱笑。 沈大冷了脸,猛地使个劲将春晓带动,然后强行推出去,几乎忍不住想要捏捏她的小耳朵,那也和你没有关系! 回到家里,春晓丧气地拽下来沈大的破袄子还给他,裹紧自己的两件袄子,又钻回到家里灶膛里面,用火叉翻那两个红薯。 家里一共有三条破袄子,沈秀才一件,沈大沈二各一件。如今沈秀才死了,作为新的一家之主,沈大直接将沈秀才的那件袄子分配给了春晓,就套在她那身灰扑扑的袄子外面。 春晓偏着眼睛,看到沈大接过袄子,用手拍拍上面的风雪,又扫了扫身上的落雪,才把袄子穿在自己身上,又把腰带猛地一扎紧,显得那少年的腰肢,纤细得晃人。 沈大迅速抓住偷窥自己的春晓,抿着唇,转过身,用屁股对着她。 呵呵,他还生气?春晓还生气呢! 啥话没有,带着春晓去砸了她的铁饭碗,这还不算,还欠下一屁股巨款!这厮回家还敢对春晓使脸色? 春晓转过脸,继续掏自己的红薯,一边掏红薯,一边开导自己。 这是个七百万字的长篇玄幻修仙言情文,自家哥哥是必不可少的反派角色,日后是要成为仙道至尊名震四海的无望仙尊,不能因为区区三十两银子就放弃抱他的大腿 终于,春晓把心理建设做完了,红薯也掏完了,哥,红薯烤好了,还热乎乎的,来吃。 春晓哄了哄,沈大才没有用屁股对她,搬个凳子坐在春晓身边,捡起一个大红薯掰开芯子递给她,然后才捡起第二个小一点黑一点的,自己掰开。 春晓捧着红薯,看着身旁吃红薯吃得香的少年,特别想吐槽一句,刚刚在王家威风的很,现在吃王家送的红薯是不是也真香? 可惜春晓不敢吐槽。她哥可不好哄,她好不容易花了十来年把好感度刷上来,要是一下子闹翻脸了,日后他被修真界大能看中的时候,不力排众议带着她一块走,她就傻眼了。 说到这里,沈秀才当年算的兄妹两人的前程也是有点准的。 沈大确实天纵奇才,是个旷古烁今的剑道体天灵根,一旦进入仙途,便是一日千里,注定飞升腾达。 而可惜的是,春晓却是个渣子。一点也没有被她哥影响到,春晓是个修真界俯拾皆是,最没用的杂灵根,属于那种根本没有宗门会收,即便强行修仙也只会浪费社会资源的废物灵根。 若是没有特优生的携带关系,春晓这辈子也别想完成自己的剧情任务,进入故事主线。 要知道,这个世界之所以需要春晓来维护,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沈大这家伙得道进入修真界的时候,根本没有管他妹妹死活所以来了这个世界,春晓便拼命刷他的好感度,只希望这家伙到显达关头,能做个人,带她鸡犬升天! 想到这里,春晓摸了摸肚子,把手里另一半的烤红薯递给了沈大,哥哥,你吃吧。 沈大正埋头吃自己的小红薯,还注意不让灰弄脏自己袖子,看到突然凑过来的红薯,愣了愣:你不是饿了? 春晓咽了口口水,让自己嗓音听起来硬气一点:不饿,哥哥你吃。 沈大看了她一眼,那我吃了。毫不客气就接了过来。 春晓看着肥沃的半截红薯被沈大长着冻疮的手指接了过去,忍不住含着一泡眼泪,差点哭出来。 红薯在沈大嘴边晃了晃,最终又被少年送到春晓面前。 沈大无奈地看着自家的傻妹妹,拍了拍她的脑袋,声音低低哑哑的,傻瓜。 春晓感激涕零地接回来失而复得的红薯,立马狼吞虎咽,生怕又被夺走了。 太苦了,实在了太苦了,上辈子还在玉盘珍馐尝遍万国美食,被三个男人捧在掌心的春晓,实在是被这个世界折腾怕了。 开局一个爹,伙食全靠地里刨。 春晓不擅长种地,一边吃红薯,一边哭唧唧地问:沈大,咱们以后怎么过呀?我不擅长种地的。 沈大正在拍手上的红薯灰灰,抿着唇。 春晓嘴边还沾着红薯肉,我也不擅长赚钱的。 她唯一的赚钱经历就是被人包养,实在没有参考价值。 天无绝人之路。沈大站起身,沈秀才走了,办完丧事,家里还有许多东西要归置,沈大在水缸里舀了水,细细地洗着自己的手指头,你怎么就不相信我能养活你呢? 原著剧情只告诉她反派擅长修仙和杀人,没告诉她还擅长种地啊! 沈大洗完手,开始着手去堵窗户上的洞,堵完洞总算没有冷风直往里面灌,沈大又开始慢慢收拾屋子。 一共就一整间屋子,中间一道小墙隔出来两间,一边是灶房和饭厅,另一边有一大一小两张床,平时沈大和沈秀才睡一张大床,春晓自己睡一张那小的。 春晓看沈大收拾到床那边,便迅速吃完了手里的红薯,拍拍手,灰头土脸走过去。 哥哥,我的被窝不暖和。 沈大看她一眼,继续做手里的活,用扫帚赶了赶春晓的脚。 春晓连忙跳着躲开,我是说,哥哥,我和你一起睡好不好。现在爹不在了,我把我的被单都抱在你的床上,这样我们俩都能暖和一点。 这事春晓琢磨很久了,以前迂腐的沈秀才在,这是万万不行的,现在只剩兄妹俩,春晓就想要试着和沈大磨一磨。没有受过冻的人,根本想象不到受冻有多难受,而且春晓天生体寒,完全暖不热被窝,常常一觉醒来,就蜷缩的一小块是热的,周围都冷冰冰的! 沈大不说话,春晓就跟在他屁股后头嘀嘀咕咕嘀嘀咕咕,烦得他不行,就堵了她几句男女有别。 可是我们还是小孩子呢!春晓今年十岁,沈大十一岁,能有什么区别?顶多脱了裤子沈大比她多了个鸡巴罢了。 终于,沈大无奈了,看着拦在自己跟前的春晓,索性道:你这么脏兮兮的,我才不要和你睡觉。 春晓一想,也是。自己冬天怕冷,基本不洗澡,身上确实有点臭烘烘的,衣服也有点臭烘烘的,被子应该也有点臭烘烘的。 但可能是她总是处于臭烘烘之中,久而不闻其臭,也就习惯了。然而沈大是个爱干净的。 春晓又一脸哭唧唧的,哥哥,你嫌弃我。 沈大被弄得整个人都软软的,抿着嘴,好半天开口:每天晚上我打水,你洗好澡,再上床。 好勒我的哥,完全ojbk! 什么几把克? 我是说,要是哥哥能顺便帮我把澡也洗了,那就好了!春晓捂着嘴巴。 沈大耳根一下子红了,虎着脸:胡闹! 春晓背着手,受教。 沈大顿了顿:以后你的衣服都留给我洗。 春晓看到沈大手上显眼的冻疮,一丁点的良心有点疼,这个天,洗衣服还要破冰,好冷的呢。 沈大:那你自己洗。 让春晓自己大冬天冰水洗衣服是万万做不到的,那衣服就让它臭烘烘的,我每天不穿衣服上床好不好? 这自然是不好的。 最终春晓掐灭了自己唯一一点良心,看着身形瘦削的少年,抱着一筐衣服,走出家门,去河边洗衣服了。 反派真是有个悲惨的童年啊。 春晓感叹道,完全不思考自己在其中是不是个恶毒妹妹的角色 (日更的仔在这里,珠珠在哪里( ?? )) (ps春晓上个世界在春昭两岁那年就被浮雍拿下了,所以昭儿看到的男人是浮雍,但是老男人盯了春晓十六年才下口,春晓寂寞难耐会去会所找牛郎用道具解决至于关于浮雍的所有问题,可以把他当成一个bug看,后面揭示浮雍身份和世界本源就水落石出了 再ps渊渊后面也会再次出现哦另外,是春昭刚出生的时候和魏延安的儿子有点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