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打兔子
3、打兔子
这不是古代,看到胳膊腿没有什么,可是眼前一幕太过于刺激,竟让沈云朗阵阵眩晕。 小姑娘浑身肌肤雪白,裸露在外面的四肢纤细柔润,又因为热水的温度浮着一层淡淡的粉红,独一无二的白色睫毛沾了水,揉成几缕,每无辜地眨一下便贴在皮肤上。 男人滚动着喉咙,一种从未有过的悸动从心底升腾,陌生又不可控的感觉致人慌乱。 她似乎也是没想到沈云朗就这么直接进来了,有些无措着抓着浴巾的边角,只是上下似乎都太短了,将将能挡住胸前的丰盈和腿心的美好。 刚才她来找他,现在他来找她。可是男人明显没有小姑娘聪明,人家来之前是找好了理由的,而他呢,什么都没有就直接来了。 以至于现在如坐针毡,盯了半晌,直到沈纯歌身上的湿气都快干完了,他才被屋里一直循环播放的钢琴曲提醒的想起来,自己也是有由头的。 我以为你又失眠了。 他目光越过她,投向桌子上的小音箱。 音乐声确实让他以为是她入了夜还在练琴。 没有,过了这么多年,比之前好多了。 女孩紧了紧浴巾。见他依然保持着进门的姿势,一条腿迈在前面,手还没从把手上下来。 嫣然一笑,眼皮垂下,掩饰住眼中的情愫。 云朗哥,你还和从前一样。 沈云朗大脑空白了许久,好不容易找回的智力在抬眼看到她红着脸的模样时又清空。 这是怎么了,他有点迷茫。顿了顿之后开口:能睡着就行,睡不着就去喝杯热牛奶,我走了。 他关上门,光线消失那一刻才发现自己浑身的肌肉都是僵直的,而且无论如何努力放松都无果。 未几,他放弃挣扎,钻进浴室,水声响了许久却不见水雾。 - 沈云朗早早到军部,一个相熟的文职军官把他引到沈铎的办公室,给他倒了杯水本想聊一会儿,但见他聊天的兴致缺缺,说了没几句便离开了。 百叶窗把天光切割成一道道,他盯着那些投在地上的条纹光线渐渐变宽,又变模糊,也逐渐陷入遐想。 从他回到家里到现在不过十几个小时,也不知怎的,许是太久不回家了,躺在自己的房间里竟然有些心慌意乱,逃到这里才享受到片刻的宁静。 一夜未眠,他的思维逐渐随着光线散开。等他听到熟悉的声音唤他睁开眼睛,眼前站着的便是自己的父亲。 不休假了? 嗯。 父子之间的交流从小就少,到了自己二十多岁的年纪,对话已经不能再精简。一人一句话说完,沈铎就朝他摆摆手要回自己的椅子,坐上去靠着椅背假寐,再不理他。 而沈云朗自然不会因为父亲的冷落而有什么心理负担,他只是告诉他自己要回去,见人许久不说话了,便自行离开。 沈纯歌知道沈云朗有晨跑的习惯,她特意把闹钟订得比平时早了一个半小时,起床的时候从柜子前面翻找许久。 虞卿素来会打扮小女孩,即便她上大学之前学习忙很少逛街,她的衣柜也永远都不清静。她巡视了一圈,看到几套自己都不知道虞阿姨什么时候放进去的衣服,许久才选出一套最显身材又不夸张的裙子。 安安姐?云朗哥呢? 她跑下楼,餐桌上昨晚还坐着人的座位现如今是空的,面前的桌子上都没有摆着餐具。 二伯走了,他说有事。 不等沈安安回答,两岁的沈溪在一旁奶声奶气地开口,包子馅抹了一脸。 女孩听闻一愣,眼中的光亮瞬间消逝一半。用纸巾给小女孩擦干净脸,慢慢低下头。 面前那碗清粥水面平静,映着她有些失落的样子。 这天是周末,她本来打算能和沈云朗多待一会儿,可没想到他只待了一天就要离开。 心不在焉地吃完了早饭,突然想起什么,跑回自己房间抽出一个精心包好的牛皮纸袋,叫上司机出了家门。 ...... 金城军用机场,一辆直升机已经就位,等待将要回到墨城的年轻军官。 沈云朗从车上下来正准备向外走,突然瞧见一辆开近的车。车子他熟悉的很,便摆手没有让人去拦,他要走的事提前没和谁说,原本以为是母亲,可后车门打开之后他瞳孔却一紧。 是小兔子。 她朝自己跑过来,男人有些睁愣。 她同昨天不一样了,哪里变了他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好像比昨天还漂亮了一些。 云朗哥...... 沈纯歌怕他就这么走了,跑过来气喘吁吁。 这个给你。她把牛皮纸袋子递给他,另只手捏着白色的伞把。 他本来想装起来回去再看,可看着她不断闪烁的粉晶眸子里的期待,又不忍心,只能硬着头皮打开。 身后跟着他的几个人都是当年军校的同学,他们见过一次沈纯歌,光看这独特的样貌就知道是那时的小姑娘长大了。 只是没想看她出落的这般动人,常年不见女人的年轻男人焰火旺盛,倒是没有什么别的坏心思,只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着她就不自觉地都靠近了点。 沈云朗刚要打开纸包,余光便瞥到他们慢慢凑近。 躲开 左右一瞪,把几个看愣神的人唤回神志,心不甘情不愿地退回原来的位置。几双眼睛无一不盯着他手里的纸包,打开的动作也在羡慕的情绪中变慢。 男人打开纸包,从里面抻出一条灰色围巾。 这是我买的! 女孩大概是心虚,脱口而出一句违心的话。 沈云朗揉了揉围巾,轻轻笑了。 虽然他不懂女人性格也直接,但常年在军队里的人心思总会有缜密的时候。 这围巾绵密,针脚也不都十分一致,一看就是手工织成的。 但女孩不说,他也不想说,只当是妹妹对哥哥的心意,昨晚的莫名心情也只作是自己晚饭饮了酒头脑不清醒。 谢谢,我会带着。 男人声线低沉动听,该是沈纯歌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送她回去吧。 沈云朗看着她上了车,又消失在视线里才走进机场。 - 他的假期其实足有半个月,但是却只待了一天就回到了墨城。 几个同样休息却无家可回的人提议去打点野味,只为了消遣。 沈云朗对这种事没什么兴趣,却因为脑子里思绪繁乱,为着换个心情还是跟着去了。 周恺是周祁年的儿子,比他小两岁,有自己父亲当年的风范,世家子弟意气风发。虽然父辈较劲一辈子,但是不影响两人私交甚好。 周恺枪法不错,他从野林子里寻找许久,左前方掠过一道白色影子。 是个大胖兔子。 如此白净的生物,也只有兔子。 兔子?......男人轻声呢喃这两个字,声音小的自己几乎都没听见。 他想起几天前那个晚上,她带着水汽的香艳。也想起多年前他从这座城市将她抱回去的时候,一双粉红色的大眼睛像是一片童话仙境中的湖泊,因为无人踏足而清澈见底不染杂尘。 周恺已经举起枪,对着停在一棵树旁的兔子。 那兔子抬着两只小爪子,啃着地上的草,三瓣嘴一动一动,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临近。 男人看了它一眼,本是翘着的唇便平了。 它在野外依然浑身洁白,没被这地上的灰尘弄脏半分。粉色的眼睛大而圆润,动物的眼神单一纯净,亦不如人的目光复杂。 下一秒,沈云朗按住周恺即将迸出子弹的枪口,目光始终粘连在那一团白色身上未曾离开。 放了它吧,长这么大多不容易。 男人的话让周恺一怔,边境的军人何时有这种慈悲之心了,更何况他是沈家的人,说出这种话怎么听怎么别扭。 但他还是放下枪,脸上抽动几下。 哥,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觉得,它有些可怜。 这林子里最常见的便是兔子,沈云朗不让打,别人也没有再打猎的兴致。 几个人空手回到营地里,面对沈初的询问,只说是朗哥不让打兔子。 沈初挑了挑眉,也没想明白弟弟为何不让打兔子。 沈云朗走了之后,他的名字只要在家里出现,沈纯歌便立刻竖起耳朵来听。只是这个名字很少有人提起,即使说了也是无关痛痒的话题。 但也是好的,他在边境,只要没事就好。 沈纯歌这么想也就安了心,每日在家里只想着他能平安,可他还是在追踪一个情报贩子的时候受了伤。 她知道消息的时候还在琴房练琴,沈安安给她打了电话之后她整个人就像被抽走了魂一样呆愣,连自己怎么跑到医院的都不知道。 分割线 明后天,吃肉 沈二:我养大的兔子,凭什么要给你们打。等我先吃肉,吃完肉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