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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斌睁大眼睛,却没敢出声。这个故事,和她私下猜测的版本不太一样。 “我当时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两个好好的成人,怎么会互相憎恨成那个样子?外公去世后,没人再管我,我开始逃学、打架,成绩一落千丈。” 听到这里谭斌笑了,举起他的手对着灯光,“你跟人打架?哎呀,真是人不可貌相。今儿严谨说起,我就吓了一跳。看看这手指,柔如春葱,居然还能拍人黑砖,啧啧啧……” 她是故意岔开话题,想分散他的注意力,因为不忍看到他眉间的郁结。 程睿敏又把手放在她的脖子上,做出一付狰狞的表情,“你想试试?” 谭斌侧头躲开,伏在他赤裸的胸口调笑:“平时看你挺瘦的,想不到还有胸肌。”再按按腹部,言若有憾,“什么时候你能把腹肌练出来呢?” 程睿敏说:“你眼神儿不好吧?我有腹肌,还是六块。” 谭斌仔细摸了摸,点头,“嗯,有,不过它们比较低调,相当地淡薄名利。” 程睿敏啼笑皆非,用力把她推到一边。 谭斌笑得要岔气。 那故事的后半段情节,非常象电视中的闹剧,不过程睿敏说的很平静。 父母离婚后,迫于舆论,母亲不得不辞去公职只身出国,除了逢年过节寄钱寄礼物给他,再没有回来过。 父亲很快再婚,后母只比他大十多岁。他心里非常失衡,在学校里的表现愈加出格,成绩越滑越低。 和严谨打架,进医院缝针清理完伤口,家长被通知去派出所领人。 就在派出所门口,一向脾气暴躁的父亲指着他骂:“你丢尽我们老程家的脸,跟你妈一样,上不得台面的胚子!” 十六岁的程睿敏反唇相讥:“那也比你一肚子男盗女娼强。” 父亲气得暴跳如雷,一巴掌把他扇在地上,“你给我滚,我没你这儿子!” 程睿敏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带着伤在外面流落三天,才被干妈领回去。 等他想家的时候,站在自己家门口掏出钥匙,却发现大门的锁芯已被换掉。 “那天晚上下大雨,头顶一个雷接一个雷劈下来。”程睿敏撑着头微笑,“就象电影里的倒霉主角,我站在公交车站等末班车,左等右等也不见车,看看表知道还是错过了,冒雨走了两个多小时才回学校。从那以后落个毛病,每次开门都要反复确认,特别害怕钥匙插进去,却打不开门那感觉。” 谭斌突然想起,他被迫离开MPL时,可不是又经历过相似的一幕。心中一酸,忍不住抱紧他的手臂。 程睿敏揉揉她的头发,似乎明白她想什么,“那个年纪气性真大,开始是赌气,后来是没有台阶下,我再没有回过家,我们父子俩就这么僵持了十几年。” “你一直住在你干妈家?” “不是。”他摇头,“高中大学住宿舍,后来在外面租房子。你可能想不到,高中时是后母每个月去学校看我,送钱送衣服送吃的,我那时特别不懂事,简直是恶毒,一边冷言冷语地嘲讽她,一边熬不住嘴馋吃她带来的东西。她常被我气得当场掉眼泪。” 谭斌噗哧笑,“真想象不出你恶毒起来什么样。要说你后妈,也真够坚强的。” “是,我问她,图什么呢?她说,你爸心里一直惦记着你,又不肯服软,我不想你们父子两个将来后悔。高中三年,我跟她的关系反而是最亲近的。不过幸亏和我爸赌着口气,成绩又上去了。” 谭斌咧咧嘴:“瞧你一付优秀青年的模样,没想到从小是个问题少年。” 她更没有想到,严谨那句话,竟是真的。六七岁就缺少母亲关注的孩子,早熟,对感情没有自信,索求也必然比常人强烈。 这样的环境下,他居然没有长成歪脖儿树,实在是个奇迹。 她含住他的指尖,轻轻啃着,一时没有出声。 他打个呵欠,翻身抱住她,口齿不清地咕哝:“好奇心满足了?……真是女人……睡吧睡吧……” 夜深了,程睿敏已经睡熟,呼吸清浅,伴着胸口轻微的起伏。 谭斌却有严重的换床症,一直无法入睡。 她睁着眼睛,借着窗帘空隙透进的微光,打量着他的浓眉长睫,睡梦中带点孩子气的表情。 身边就有出自离异家庭的同事,坚韧而能干,但是比起双亲俱全的孩子,为人处事上多少还是有点区别。 最明显的一点,是他们对外界伤害过分敏感的自我防卫意识,没想到程睿敏也是其中一员。 她找到他的手,脸贴上去,颇有点不堪重负的忐忑。 清晨程睿敏先醒了,是被冻醒的。 谭斌背对着他蜷在一侧,长发散落枕上,睡得好不香甜。也许是独睡习惯了,她一个人斜着占据了半张床,大半条被子都被卷在身下。 程睿敏试着拉一拉,被子纹丝不动。 他笑笑,索性轻手轻脚地起身,心想以后这还真是个问题,幸亏他的床够大。 走出卧室下楼,他在客厅找到谭斌的手包,把两枚家门钥匙,挂在她的钥匙串上。 又给钟点工留个字条,提醒她去储藏室找两床单人被出来。 望着那行字,他连连摇头,脸上的笑容却像涟漪一般,不自觉地渐渐扩散。 第64章 那晚之后,两人见面基本在程睿敏的家里。 如果没有应酬,他习惯把工作带回家,边工作边等谭斌下班,晚饭也通常在家里解决。 他的钟点工手艺相当不错,做一手极好的家常菜。 不过稍微留意,谭斌就发现他的口味偏向清淡的潮州风味,而她喜欢比较厚重的味道。 幸好大部分时间工作结束,往往只有夜宵可吃,这才得了机会逐渐适应。 她也取了几套衣服放在程睿敏的住处,避免次日上班,再挂着一夜未归的幌子。 在衣帽间里,她注意到一件事。和她一样,衣架上罕见休闲服饰,基本上都是上班穿的衣服。那一列男式正装,几乎全是登喜路。 比起流行的Boss和阿玛尼,他好象更加偏爱这个极具英伦风格的牌子。 程睿敏解释说,外公当年有套旧衣服,就是登喜路,幼时令他印象深刻,所以成年后一直情有独钟。 实际上登喜路是个很难讨好的品牌,对穿着者的形象和气质有着微妙和苛刻的要求。 不过他穿起来确实好看,那种低调之中的奢华和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