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他叹了口气,而后将魔血也放在了石台之上。 “至于阿廉,我是该叫你周亭好呢,还是叫你飞廉好呢?” 周亭。 传闻之中的贤王,与飞廉将军,只不过,皇室的纷争,让他心灰意冷,也葬送了他的光明前程。从呼风唤雨的帝王之后,变成一个流落街头无人识得的小乞丐,不过是一场雪夜的大雪,与一场不见人的厮杀。 福王已凯旋。 而他变成了世人眼底的垃圾,不值得一提。 丑陋不堪? “你也没想到你醉心的歌姬,最终不过是你弟弟的一枚棋子,自古君王帝心,你动了心,你便输了。”他将人类王室之血也摆在了台子之上。 他前去河间郡之时,已是想过要见这位王爷一面,却在山神庙有了意外之喜。 他大可以一剑把这个王室血脉杀了,取走鲜血,但最终他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结果还真是如此,我要是不那么妇人之仁,还能有六人之会什么事儿。”他仿佛是在发上面牢骚,还伸手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似乎在苛责这些个头发碍事一般。 只不过,福王最终不过是买醉。 在山上将好酒喝了一空,便去山下喝个酩酊大醉。 他喜欢酒,也自称酒中仙,大有忘却前程之事,横空自流形的样子。 只是他能放过自己,不见得有人不惦记。 “周莲可真是要赶尽杀绝,好几次手都已经伸过边界了,周莲那小子的阴损气,可太适合当皇帝了,这后宫争锋,当朝夺权,当真挥洒自如。”他到了此时,也不得不佩服周莲的手段,只是还是看不大起。 最后,他从包裹里取出了最后一份带着银白色淡淡光芒的血。 “这么一个东西,没成想,我这么一藏便是七八年。” 为了这么一份血,死了多少人? 他也不记得了。 从最初的伏牛镇惨案,为了掩人耳目,他杀掉了当时对伏牛镇举起屠刀的所有道门子弟,而后还将伏牛镇的残余斩尽杀绝。 在那时候起,他才真正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只是一条充满了鲜血的道路。 小徒弟,恐怕知道了真相,会恨死我这个当师傅的吧?可是师父我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这世上可不是只有非黑即白。 多的是人狼狈不堪。 可怜之人自然也有可恨之处。 他是,自然也是。 那一夜,为了搜寻灵族残余,六人之会与周莲合谋,屠戮了一个又一个村子,而为了寻找灵族的王血追迹而来的他带着年幼的秦纨,也抵达了伏牛镇。 那是一场滔天的血案。 “好在小徒弟不也多了个便宜爹,只是这个家族与他本就有血海深仇,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便让他在风中飘散了罢。” 他想到了飞廉。 “为了赎罪,飞廉甚至以身为饵去保护入忘,两人调换了身份,只是没想到……这债呐,谁都说不清了,若是顺利,我还是下个地狱便权当对小徒弟赔礼道歉了。”他大笑了两声,看着这一份血液在其中缓缓飘散。 不知道为何,心头有些不是滋味。 男人,这男人可有什么好的,弄得他师门散绝,弄得他家族蒙尘,也弄得他诈死还生,狼狈不堪。 可偏生,这世上若得一知己,便足以。 他知我,懂我,明白于我,这世上的他人比不上他万一。 若是魔族重临人世,弄得生灵涂炭,又是如何,他管不上,顾不到,这一条命与生俱来,只有一回。 若不活得洪水滔天。 岂不是满是遗憾。 他将最后一块血将要放上去,不知道从何处伸出来了一只手,轻轻掐住了他的手腕。 他茫然地回过头去,看到的是一张挂在腰间的狐妖面具,还有烈火如红的皮裘衣衫。 还有……那张他朝思暮想的容颜。 “欢迎回来。” 【??作者有话说】 完结倒计时啦,本周五就发最后一章了。 第130章 冒牌货 ◎我是该叫你沈道长,还是叫你侄儿呢?沈入忘◎ 虽是露宿郊外, 沈入忘和秦纨这一夜,反倒是睡得很是踏实。 师兄弟已经找齐全了。 待得清晨醒来,两人看到的是一身武士打扮的阿廉, 手中提了把刀, 正与他们打了个招呼。 “昨日我已经与你们说了,今日便将之前的事情都说与你们听,我们边走边说, 希望还来得及。” 虽是这么说, 但显然阿廉并没有很急躁, 满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模样。 他往日里便显得快意恩仇, 酒栈往事。 到了如今, 反倒有几分怪异。 只是, 两个道人均是点了点头, 一前一后地跟在阿廉身后。 “我和福王爷乃是旧识,我的身份不大一般,大师兄应当记得, 我乃是被师父在河间郡捡到的, 自那时起,身上便怀有武功。 事后, 我征询了一番, 师父方才对我吐露了始末,我是福王爷身边一近卫的孩子,名字已经不足以考,但当朝天子为了以绝后患, 几次三番, 刺杀于福王, 我的父亲死于那时候, 而暴徒为了泄愤,便叫我家家破人亡。 连我也流落街头,福王遍寻我的去处,都不得,当时他身上仍有要事,只得将此事作罢,可是我当时被打断了四肢,就连脸蛋都变得与往常不同,任凭我怎么解释也无人信我,直到遇到师父之前,我都是一条丧家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