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耽美 - 玄幻小说 - 关于我飞升后还要回来收债这件事在线阅读 - 第107节

第107节

    正在她吩咐的时候,有下人匆匆进来。

    “夫人,县里的陈大人和武都头来了府上。”

    怎么这么快就让外人得了消息?大夫人一只手死死地扶着椅子的把手,说:

    “你就说我们家中现在只剩女眷,不便见外男……”

    “夫人,陈县令,她也是女子啊。”

    大夫人的喉头一哽。

    是,他们凤安县今年夏天来了一位陈县令,是个女子,她身边还带了三男三女三名吏员,一来就将凤安县上下豪强都一一拜访了一圈。

    崇家的大郎君不愿意和一个女子同席而坐,借口自己不在,还是让她这个夫人去见的人。

    陈县令是个其貌不扬不施脂粉的女子,据说她是朔州人,生得倒是高,也壮,说话直爽到了近乎粗鄙的地步。

    大夫人问过她的出身,知道她家里不过是个朔州的农户,是靠着侥幸考入了勇毅学宫,在里面读了几年方考中了二甲的进士,又来到她们凤安县做了县令,立刻就失去了与她交谈的兴趣。

    “不过是个出身鄙陋的不安分的女子”她是这般告诉自己的郎君的。

    那之后,她就听闻这陈县令在凤安四处碰壁,几乎成了个笑话。

    现在,那陈氏也是来看她笑话的吧?

    大夫人默然片刻,还是让人将陈县令请到了前堂落座。

    “蓝夫人,有人到我们凤安县县衙告官自首,自称毒杀了贵府上下十余口。”

    半年未见,陈氏一如既往的直白。

    大夫人稳稳地落座,看向那个被捕快挟着带来到堂上的少女。

    她大约十二三岁的年纪,生得瘦瘦小小,身上穿着一件崇家低等丫鬟的衣裳。

    看着她,大夫人完全没有任何的印象。

    她听见陈县令说:

    “唐杏子,快将你所做之事如实招来!”

    叫唐杏子的小姑娘“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大人,我本名唐杏子,我阿姐唐桃子八年前被卖进崇家做丫鬟,卖的是短契,在崇家,她被叫香墨。”

    听见“香墨”三个字,大夫人的身子微微晃了晃。

    唐桃子,从前就是大夫人院子里洒扫的丫鬟,聪明,灵巧,十三四岁的年纪,却比旁人都要稳重些,大夫人喜欢她的稳妥,就把她提成了自己女儿慧娘的笔墨丫鬟。

    自从陛下登基,允许女子科举,把女孩儿送去读书也成了一种风潮,彭州的州府里有一座女子书院,创办之人是州府有名的文夫人,像崇家这样祖上出过官身的人家一门心思想要重振家声,自然要到处钻营,把女儿送去读书,说不定也能替女儿寻一个高嫁的门路。

    慧娘去读了两年,未曾学得什么知书达理的知识,口中的荒谬不驯之言倒是多了起来,大夫人舍不得打慧娘,却不会放过已经改名叫香墨的唐桃子。

    正好慧娘也该说人家了,大夫人就停了慧娘去府城读书一事,连香墨也一并打发去做了粗使丫鬟。

    偏偏香墨读了书,看着与旁人不同,倒让她的三儿子惦记上了。

    大夫人的三儿子虽然考不中举人,却在凤安县一代颇有才名,也娶了一个家世相当的媳妇,正好三儿媳不够乖顺,大夫人有心让她知道些深浅,三儿子要香墨,大夫人就给了。

    五两银子、一副银头面、三匹绢,香墨的聘礼不多不少,是按着崇家一贯的规矩来的。

    什么都妥当了,唯一的意外是香墨不愿意,又是求了她儿子,又是求了她三儿媳,大夫人觉得她不安分,本想作罢,可三儿子确实喜欢,她就让人将香墨关了七天,出来之后那丫头也老实了。

    香墨这个妾室当得也算是安分,只是三儿媳经常抱怨三儿子总喜欢把香墨留在书房伺候,觉得不成体统。

    大夫人冷眼瞧着,等她抱怨了几次,就跟自己的儿子提一嘴。

    过了三年,慧娘难得回来省亲,进门就哭说在夫家呆着不好,要是家里不给她做主,她就去考举人、考进士。

    那时“陀螺妾”一案闹得正凶,说的一个叫于陀螺的女子考上举人之后不愿意再给夫家为妾,请求能断了这门亲事,这事儿一直闹到了御前廷议,大理寺少卿于兰娘力排众议,用太祖时候马奴为将的例子来论此事。

    “当年马将军为将之后拜太祖、拜上官,可没人说他还该给那莫家为奴,对莫家行跪拜之礼,妾,不也是奴仆么?如何不能脱身而出?”

    有人说一女子为妾室还能考中举人,这是受恩于主家,怎么也不该背弃恩主。

    又有人说“妾”本就是家仆,既然如此提作“妻”就是了。

    吵吵嚷嚷了许久,连各处学宫和书院的学子都下场争论。

    直到陛下批了一句话:

    “卿身已许朝,当立青云道。”

    有此一句,于陀螺终于能从她的夫主家里脱身。

    也是因此事之后,各地皆有女子发奋读书科举,为的就是不再给人做妾。

    旁人做这等背经叛道之事,大夫人只会一哂,她的女儿这么说,被她轻轻地拍了两下脸颊。

    “好好生两个孩子才是正道。”

    等慧娘走了,大夫人也将此事放下了,直到半年后,她三儿子从香墨那里翻出了科举用的荐书,这种东西可实在不该出现在一个妾的细软里。

    香墨,她不想当什么崇家三郎君的妾,她甚至想要去考中个举人好从崇家脱身。

    听到跪在地上的女子这般说,大夫人笑了。

    崇家高门大户,怎会有这般离经叛道之事?这般离经叛道之人?

    她还记得,那日是春时,前院有她的孙儿在让奴仆放风筝,院墙上一只白色的风筝飞得极高,几乎要飞出院子,还是被人一点点儿的收了回去。

    她想将香墨直接处置了,三儿子却舍不得。

    她就让人挑断了香墨的右手筋。

    “你既然真心喜欢她,就好好给她教教规矩,别弄出这等败坏了门楣的事,再有下次,我给你另外买三个妾,换了她。”

    吩咐完了儿子,她又让三儿媳去佛堂里数佛豆,连一个妾都管不好,她三儿媳当主母自然是要受罚的。

    都罚完了,后院里也清静了,大夫人还是让人盯着香墨。

    果然,不过两个月,香墨又闹出了事来,她竟敢往外传信给慧娘,右手都废了,她竟然练了左手写字的本事。

    一个不安分的外面买的妾,竟敢利用她的女儿,大夫人动了真火,她也不想为了一个妾跟自己的儿子生出龃龉来,趁着三儿子出门诗会,她让人把香墨扔进了荷花池。

    “那年彭州发水灾,崇家将粮价抬到了五十文一升,地租也抬了一倍,阿姊没办法才跟崇家签了短契,本想着到了时候就能出来,却被崇家逼着做妾。”

    唐杏子跪在地上,她的声音尖细粗陋,实在难听。

    “从她进了崇家,我爹娘就一日日数着日子,就盼着有一天她能回来,可爹娘没盼到阿姊,只盼到了崇家的仆人,他们拿着一张契书,冲进来摁着我爹的手压了个手印就走了,留下了一两银子,说我阿姊以后就是崇家的妾了。”

    “我娘要病死了,我爹在崇家后门跪着求,我阿姊都没办法出来见我娘一面。”

    “娘死了,过了一年爹也死了,家里就剩了我,我阿姊跟我说,她会想尽办法读书,等她考中了举人她就能从崇家出来了,到时候她带着我,送我也去读书。”

    眼泪滴在了崇家的地上。

    一枚干瘪的小杏子跌跌撞撞地等,没等到自己的桃子阿姊,只等到了阿姊的死讯。

    “我们村里有位捕蛇人病得快死了,最后的念想就是给他十岁就死了的儿子找个媳妇,我答应了给他死了的儿子当了冥妻,把自己的生辰八字跟他儿子葬了,跟他换了两个银环蛇的毒囊。”

    说完,她缓缓抬头,对着那位端庄的大夫人,她笑了。

    “大夫人,真可惜,你们这些嫁进了崇家的女人连祭祖宗的福酒都不配喝一口。”

    大夫人的身子晃了晃。

    这个贱人!这个贱人!她的夫君、她的儿子……竟然都是死在了这个下贱丫头的手里?!

    “千、千刀万剐!杀了她!”

    没听见自己的声音,大夫人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激动到说不出话来了。

    她的手几乎要在椅子的扶手上捏出痕迹,却还是没拦住自己的身体向下滑去。

    “你怎么敢!你!你怎么敢!”

    她终于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却嘶哑得像是带了血。

    唐杏子看着她,只有十几岁的女孩儿目光平静,仿佛她不曾毒杀了十几人。

    她甚至还在微笑。

    女孩儿的眼瞳颜色很深,透着一种沉稳的灵动。

    大夫人悚然一惊,这时她才发现了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真的和香墨生得有几分像。

    “大夫人,你活着也挺好,你就活在这个院子里,以后前院有郎君们来回走动,正堂里有你的那个夫君坐着跟人说话,后院里还有你的孙子们……”

    “你住嘴!”

    “嘻嘻嘻……”唐杏子笑了。

    避开大夫人伸过来要打她的手,唐杏子匍匐在地上到了陈县令的面前。

    “陈县令,我怎么死都无所谓,我只求您一件事。”

    陈县令名叫陈金银,听着唐杏子说了她姐姐的惨事,她心里也是堵得慌,可她此时在这,并不是为了以情论事,她身为一方父母官,要论理要论法。

    “你姐姐身上纵然有冤屈,你也该告官,而非造下这等杀孽,本官还有事要问你,至于你所求之事,等到最后再说吧。”

    唐杏子抬着的脖子歪了歪,忽然笑了。

    “我阿姊说她想考举人当官,是不是就是想像大人您这般,做个这么正气的好官呀?”

    陈金银未曾答她的话,只是大步走到了崇家大夫人的面前。

    “蓝氏,唐杏子说崇家杀她亲姐,此事你可知晓。”

    蓝氏?蓝氏是谁?大夫人恍惚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蓝氏是自己,未出嫁时候,她叫蓝幸娘。

    “我……崇家……”

    她想说崇家断没有杀人之事。

    她还想说崇家是远近闻名的积善门第。

    她更想说这个女子根本是一派胡言,就应该立刻将她明正典刑。

    可她的嘴唇颤抖的厉害,她整个人都颤抖得厉害。

    “大人,从崇家后院发现了二十几具仆从尸首,都是刚死不久。”

    听见捕快来报,陈金银看向蓝氏。

    “蓝氏,元戎初年《大启律》重修之后,短契仆算作良民,不得买卖打杀,杀人,是要偿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