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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20节

    第472章 冲动是魔鬼

    “孙大林,案发前后都发生了什么?我需要知道全部。”方轶看向对面的孙大林,问道。

    “我绑他儿子,是因为他挑拨离间,让我媳妇跟我离婚……”孙大林为自己辩解道。

    “能跟我们说说吗?”方轶问道。

    “我父母为了给我办婚礼欠了一屁股债……”孙大林断断续续的将所发生的一切讲述了一遍,虽然逻辑上有点乱,但是基本上方轶听明白了,与案卷记载的基本一致。

    孙大林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村里人,靠着几亩薄田将两个儿子拉扯大,孙大林还有一个哥哥,也在本村住。当初为了哥俩能娶上媳妇,他父母借遍了亲戚朋友,到现在外债都没还完。

    为了还债,孙大林的大哥和嫂子外出打工,一年回来一次,家里只有老人和留守儿童。

    孙大林脾气暴躁,在县里的工地打工,一年到头赚不了多少钱。因为生活不如意,结婚后小两口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吵架,吵急了,孙大林就会动手打媳妇,孙大林媳妇连玉经常被打的遍体鳞伤。

    后来连玉受不了,便趁孙大林不在家搬回娘家住了。孙大林觉得媳妇气消了就会回来,就没去老丈人家找媳妇。

    哪知道几日后,县法院给他送来了开庭传票,媳妇连玉要跟他离婚。孙大林一见起诉状眼都红了,为了把连玉娶进门,家里出了十八万,现在饥荒还没还上呢,哪能说离就离啊。

    孙大林接到起诉状当天就跑去了连家,但是他老丈人连西财说什么也不让他见连玉,让他死了这份心,连玉是不会跟她回去的。

    此后,孙大林又去了几次,还真见到了连玉,但是连玉死都不回去,让他离连家远点。老丈人连西财见他不走,直接报了警。

    警察来后训了孙大林一顿,让他有矛盾去法院解决,不准骚扰连家。

    孙大林觉得之前夫妻两人也打过骂过,但是媳妇连玉从来没提出过离婚,这次一回家就提离婚,肯定是老丈人一家鼓动的。于是他便恨上了连家。

    农村人结婚早,要孩子也早,连西财才四十多岁,连玉有个弟弟叫连震,现正在上初一。孙大林想来想去,把主意打到了连震身上。

    孙大林在下午放学时,来到中学门口等连震,连震放学后,见孙大林在门口,他知道姐姐正在跟姐夫闹离婚,便想躲开,可还是被孙大林拦住了。

    孙大林告诉连震,要请他吃饭,请他给他姐姐连玉带个话。连震不想去,但是孙大林抓着他的肩膀不放,在孙大林的裹挟下,孙大林将连震带回来家,用绳子绑了起来。

    此时的孙大林已经钻了牛角尖,报复之心大盛,打电话给连家,让连玉当晚八点前,拿二十万元赎人,如果报警就撕票。

    连家人接到电话后,听到连震求救之声顿时乱作一团,当时便报了警。警察来到连家后,觉得连玉最好不要去,怕激怒孙大林,导致后者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

    此时银行已经下班,一时半会儿取不了钱,最后由连西财带着银行卡跟着警察去了孙大林家赎人。

    当晚七时三十分,警察和连西财赶到了孙大林家。此时孙大林的父母也得到了消息,急匆匆赶来试图说服孙大林,可孙大林根本不听,老两口也没办法,只能蹲在一旁流泪。

    孙大林见连玉没来,还报了警立刻火冒三丈,拿刀在连震身上连扎三刀,所幸扎的地方都不是要害。

    听到儿子痛苦的哭喊声,连西财的心在不停的颤抖,他求孙大林别动手。孙大林见到连西财如此,便提出让连西财自断一臂一条腿,连西财哪里肯。

    孙大林见他不肯,便用刀不断扎连震,连震不断的惨叫,听得人心惊肉跳。孙大林劫持人质在屋里,屋里关着灯,警察看不到人,不敢贸然动手。

    连震的惨叫声持续到半夜时分,听到连震的惨叫声越来越小,警察坐不住了,于是经过一番商议,连西财以谈判为由,吸引孙大林的主意,特警突然闯入屋内,将放松警惕的孙大林踹倒在地抓获。

    早已等候在院子外的医生将连震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经法医鉴定,连震的面部、颈部、肩部、膝部、小腿、脚等部位有三十余处刀伤,伤情为重伤乙级。

    “你后悔吗?”方轶问道。

    孙大林反问了一句:“有意义吗?”

    “一个初中生被你重伤……”周颖说道一半,被方轶拦住了。

    “你有没有想过,你被判了,你父母怎么办,家里的饥荒怎么办?”方式问道。

    孙大林听完,低下了头,半晌后抬头道:“我会被判死刑吗?”

    “有这个可能。”方轶道。

    孙大林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当提到他的父母时,方轶发现孙大林的眼神有了一丝变化,这说明这个世上还有他在乎的人。

    走出看守所的大门,阳光照耀在方轶的身上,让他有点睁不开眼。

    “小周,这个案子你回头分析下,给你三天时间。”方轶道。

    “好。不过这个案子似乎不太好辩护。”周颖道。

    “嗯,尽人事听天命吧。冲动是魔鬼!以后遇事千万别冲动。”方轶淡淡道。

    这段时间方安志学的很苦,每天借着学习让自己遗忘过去,没有时间去回忆。转眼下半学期快要结束了,方轶怕小志这样下去学傻了,便在周五晚上提议让小志休息一天,去辉煌看演出。

    方安志也想休息下,便跟着父亲一起去了辉煌,吃饭、泡澡、看演出。就在父子俩看着台上的歌手卖力模仿伍佰演唱之际,李书明来到了方轶身旁。

    “有日子没见你了,是不是发了大财,看不上我这小地方了?”李书明递给方轶一听青岛啤酒,开玩笑道。

    “哪能啊!我这不一直忙着赚钱,养孩子,顾不上嘛。”方轶嘿嘿一笑道。

    “小志,这段时间怎么样?要我说别让孩子费那劲了,我给他弄出国去,就他这成绩在国外绝对妥妥的学霸,想考个好大学还不玩儿事的。”李书明喝了一口啤酒道。

    第473章 去弄钱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小志不愿意,非要考协和,我也没辙。”方轶无奈道。

    “好吧,其实真考上协和也不错,将来出国留学照样吃香。

    现如今国内三甲医院随便拎出一个医生,不是博士就是博士后,硕士都不好使。不出国深造,想找个好单位太难了!

    小志现在不懂,你得提醒他。”李书明低声道。

    现场音响效果不错,小志被台上的歌手吸引,根本不知道方轶和李书明在谈什么。

    “你现在小日子过得挺爽啊,开着奔驰、吃着鱼翅燕窝,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方轶调侃道。

    “别跟我提鱼翅燕窝,哥们最近吃的已经腻了,就喜欢窝头咸菜,外带一碗小米粥。”李书明煞有介事的笑道。

    “饱暖思那啥,你可得注意点。”方轶笑道。

    “算了吧,那是暴发户,我哪有那心情啊。

    去年我把辉煌又翻新了一遍,跟银行贷了不少钱。我现在是负债度日,别看表面光鲜,其实我心里苦着呢。

    现在我一门心思的想着怎么把辉煌经营好,等过几年,把贷款还清了,我就准备收手了。

    现如今娱乐方式多了,市场在变,我们这行竞争也大,还走老路子肯定不行。到时候我就做个富家翁,钓钓鱼,旅旅游,也给自己放个假。”说着李书明伸了个懒腰。

    这时有服务生过来找李书明,他与方轶打过招呼后离开了。

    方轶不断回味着李书明的话:是呀!这年头谁都不容易。

    他记得有人曾说过:别看开宝马坐奔驰的老板派头十足,有可能他们在负债度日,奄奄一息;开十几万或者二十几万大众和本田的车主,可能房贷几百万,每个月为了孩子的补习费节衣缩食,生活不尽如人意,却又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只能关起门来小声抱怨几句;而那些骑着电动车,整日里抱怨的普通老百姓,有可能家里存着几十万,没有负债,过着安逸而迷茫的活着。

    骑电动车的人羡慕开大众、本田的人,而开大众、本田的人又羡慕开宝马坐奔驰的人,开宝马坐奔驰的人累了想停下来,却不敢停,透过车窗也许他们更羡慕那些骂骂咧咧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风雨中狂奔的老百姓。

    生活就是这么的神奇,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罗达英抢劫案终于开庭了。

    中院第十法庭,旁听席上没有人,三位男法官坐在上面,中间那位短发,四十来岁的男法官是主审法官。

    辩护席对面的公诉人席坐着两位女检察员,此时正在宣读起诉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达英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检察员道。

    “被告人罗达英,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听……听清楚了,我没异议。”罗达英神情紧张,他的嘴唇在微微颤抖。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者道。

    “好的,审判长。”检察员看向罗达英道:“被告人罗达英,案发当日你去银行做什么?”

    “我去……去弄钱。”罗达英如实答道。

    “‘弄钱’具体指什么?”检察员咄咄逼人的问道。

    “就是抢钱。”罗达英道。

    “你抢到钱了吗?”检察员问道。

    “抢到一个密码箱,里面有钱。”罗达英道。

    “里面有多少钱你知道吗?”检察员问道。

    “没来得及数,满满一箱子。后来听你们说有五十万。”罗达英道。

    “你是怎么被抓住的?”检察员问道。

    “我抱着密码箱刚跑了几步,就被人扑倒了。然后就被抓了。”罗达英道。

    “你身上带的斧头是做什么用的?”检察员问道。

    “为抢钱准备的。”罗达英老实答道。

    “审判长,我们问完了。”检察员道。

    “被告人罗达英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道。

    “审判长,辩护人需要发问。”方轶道。

    “被告人罗达英,你是从银行职员手中抢的密码箱还是从存款人手里抢的?”方轶问道。

    “从一个女的手里抢的,当时她正准备存钱。”罗达英道。

    “也就是说你是从去银行存款的客户手里抢的密码箱,对吗?请你确认。”

    方轶之所以强调此环节,他是想让法官明白罗达英不是抢银行,而是抢去银行存款的客户的钱,前后两个“抢”的性质可是差很多,一个是抢银行,是加重处罚情节,一个是普通的抢劫。

    “是的。当时密码箱放在窗口的台子上,我趁那女的不注意,抢的。”罗达英不管那么多,反正你问我就如实说。

    “你被抓时,是否逃到了银行外面?”方轶问道。

    “没有,我在银行里面被抓的,才跑了几步就被人扑倒了。”罗达英道。

    “在整个抢钱的过程中,你有没有用过斧头?有没有伤过人?”方轶问道。

    “没有,我的斧头一直别在背后,没有抽出来。更不可能伤到人。”罗达英道。

    “审判长,辩护人问完了。”方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