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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之前,林煜每天早上只能吃罐头或者用黑面包抹点黄油吃,他再怎么喜欢吃面包,连吃几个月也得吃吐了,何况黑面包又硬又没什么味道,对于被中国菜养刁嘴巴的林煜来说,更是难以下咽。 看林煜吃的那么香,对面的维恩也止不住好奇的想要一试味道,见他两眼紧紧盯着自己的碗,林煜干脆站起身来,好心的也给维恩盛了一碗。 无知的歪果仁啊,让你们了解了解中华料理的博大精深吧! 然而维恩只吃了一口,他的脸就立刻皱了起来。好吧,即使变成了人类的样子,他的味觉却还是老虎的,这种淡而无味,吃下去嚼都不用嚼的东西在他看来跟胶水也没什么区别了。果然还是新鲜的野牛腿最好吃呀,而且牛腿骨还能用来磨牙! 看到被自己视为人间美味的食物惨遭嫌弃,林煜怒了!他重重地哼了声,然后抢过维恩的碗,自己呼噜呼噜一口气吃了个干净。 吃完后,他豪爽地用袖子擦了擦嘴巴,然后冲维恩扬了扬下巴。 “真是不懂清淡的美味之处,肤浅!” 被莫名其妙吼了一顿的维恩只能愣愣地眨了眨眼睛,继而等回过神来后无奈地笑了一笑。 大概林煜这种小暴脾气也是自己喜欢的一个地方吧。如果我们英武的虎王接触过东亚的宅文化的话,他一定会知道自己这种特殊的癖好被称之为“抖M”。 吃完早餐后,林煜就主动站起来收拾餐盘了,这也是他当初和维恩约定好的事情。而维恩则去外面进一步分解那只硕大的牛腿。 虽然牛腿已经被冻得跟石头一样硬了,但飘散在空气中的一点点血腥味还是勾起了维恩内心最原始的渴求。 算起来,他也好几天没有吃过东西了,人类的食物虽然丰富多样,但很多都并不适合他们老虎食用。猫科动物是純的肉食动物,只有血肉才是对他们最好的滋养,新鲜的骨头可以让他们的牙齿更加牢固坚硬,而且对于野生猫科动物来说,定期啃食骨头才能避免牙龈出血。 所以维恩现在举着刀,面对着眼前这只诱人万分的牛腿吞了吞口水,如果他现在是老虎形态的话肯定下一秒就拖着这只牛腿跑掉安安静静找一个角落啃起来了。 但是现在林煜还在里面…… 维恩回过头,透过窗子的投影看到林煜正在专心的洗碗,他的内心渐渐开始动摇…… 唔,反正他现在注意力也不在自己身上,偷偷割一点下来吃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的维恩就这么偷偷将一片生肉扔进了自己嘴里,在尝到牛肉味道的那一刻,维恩恨不得直起身冲屋内的林煜大喊 “这才是人间美味好吗!” 野兽向来不会克制自己的欲望,无论是□□还是食欲,尝到了生牛肉的鲜美后,维恩便一发不可收拾,手上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割下的牛肉一片片的被他吞入腹中,如果他再多练会儿,绝对可以去中国的火锅店里片牛肉了。 全心全意享受着美食的维恩丝毫没有注意到,屋内的林煜已经将锅碗瓢盆都收拾好了,他正准备走出屋子看看维恩把牛肉分割的怎么样了。 他走出屋子,灿烂的太阳光被地上的白雪反射,照的林煜有些睁不开眼,他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只露了一条小缝查看外面的光景。 透过这条缝隙,他看到维恩蹲在自己不远处正在做着什么,看样子是在分割牛肉,但他挥刀下去却不见有分割好的肉被扔在旁边。 林煜满心疑惑地缓步朝维恩走去,老虎的听觉向来都比人类灵敏多了,即使维恩现在一心扑在他的事务上,但林煜脚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声音还是被他敏锐的抓到了。 他立刻就转过头想要查看情况,然而因为他的反应太过迅速,以至于他在那一刻都忘记把嘴里的肉吐出来。 于是叼着肉的维恩就这么和林煜对上了眼……气氛在那一刻僵到了极点,再开口时,林煜的声音都带上了几丝颤抖 “你在……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昨天抽到了拉二所以要兑现自己在群里立下的“抽到拉二就写all闪小黄文”的FLAG,于是洋洋洒洒写了5000多字的4P,然后这里就忘记更新了…… 咬手绢,不要打我,以后会写人兽ooxx补的……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林煜因为工作关系,飞遍了全球各地,自然也见过不少奇人异事,在某些地方吃生肉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在日本牛肉刺身也是屡见不鲜,然而这些生肉都是在大都市里经过加工处理,在餐桌上被列为高级料理的东西。 而且,在大都市里,人们毕竟都是穿戴正式的坐在桌前,斯文的用刀叉吃肉。这和在野外看到有人用大刀直接割了就吃带来的冲击感完全没法比。 而那边的维恩在僵硬了三秒后,立刻做出了应急的反应。只见他若无其事地把嘴巴里的肉咽了下去,然后又快速地割了一片肉转身递到了林煜跟前。 “要吃吗?这是我们当地人的一大特色美食——冻肉。” 维恩表面上装的若无其事淡定自如,实则心里慌乱无比。然而这已经是他在有限时间内能想出来的最好的应对方法了。 与其慌忙的解释徒增疑点,不如顺着眼前的情况来讲。 果然,林煜在听到维恩的话后原本绷紧的脸终于松了下来,他尴尬地笑了两声,摆了摆手表示拒绝。 直到这时,维恩才真真正正的在心里松了口气。 林煜的疑惑和震惊都已经卸了下来,不过进屋前,他还是不忘好心“提醒”维恩 “生肉里面可能有寄生虫,你还是少吃点吧,虫子钻到脑子里可恶心了。” 维恩冲他笑了笑表示自己会注意的,不过转头他就哼了一声,心想,自己不吃生肉难道去啃干草吗?我还没跟你说,骨髓才是最好吃的呢! 生肉的风波于是就这么被糊弄了过去。 中午的时候林煜像往常一样搬了张小凳子出来晒太阳,他看着远方密密的针叶林,在看着面前自己哈出的雾气,忽然想,自己的父母现在是不是在遥远的北京跟自己做着同样的事呢?搬一把摇椅到阳台上,晒着暖融融的太阳,手里捧着杯热茶,膝盖上趴着自家的主子,然后老夫妻两个一边喝茶一边有的没的聊着些生活中琐碎的话题。 他们会不会提到自己呢? 想到这里,林煜的心里便不觉有了些酸涩。眨眼间,他来西伯利亚都大半年了,在此之前他一直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内心的思乡之情,一心一意把注意力放在拍摄老虎身上。但或许是因为此刻的触景生情,那被他压抑了许久的思念一下子涌了上来。 他想他的家乡,想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