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耽美 - 网游小说 - 行走人间那些年在线阅读 - 第二卷 九天飞龙 第一章 赴约

第二卷 九天飞龙 第一章 赴约

    五鬼聚魂案侦破之后,这几天天剑没有什么事,瑶光就回了自己的别墅,打坐,修行,跟供仙聊天,基本上没怎么出门。

    而霍明坤却是累的够呛,瑶光给她布置了任务,让他强化训练,这训练就是打飞碟抓麻雀,主要是训练他的眼力。黑瞳阴阳眼首先就是眼力和眼速,这是基本功,也不知道霍明坤当初师承何人,该有的基本功是一点都没有啊。

    瑶光躺在花园的躺椅里正发着呆,一道灵符隔空飞来,瑶光伸手接住,就是雅然一笑,这灵符是从酆都冥府送上来的,上面的内容就三个字:“来喝酒。”

    这发帖人不用问就知道,是那位冥王大人了,地府有十殿阎罗王,而这位冥王大人并不是这十位之一,而是掌管十殿阎罗的王者,酆都冥界地府至尊主宰。一般情况下,冥王是不找她的,这只怕是有事情了。

    瑶光的身形从躺椅上消失继而出现在别墅的酒窖里,瑶光看着酒柜上琳琅满目的酒,最后眼睛落在那几个花花绿绿的瓶子上,桃花酿,桂花酿,瑶光都拿了两瓶,又拿了一瓶梅子酒,然后回到自己的寝室,把那副和田玉的耳环拿了起来,又挑了一条蚕丝的水墨画围巾。就出了门看见翌天道:“我去趟酆都。”也不等翌天反应,就消失不见了。

    瑶光向着海岸线的背山方向迅速掠去,消失在天边的结界里,一进到这个结界,就如同进入了黑夜,到处都是阴暗的颜色,一个巨大的牌楼立在眼前,透着森森的寒意,瑶光缓步走了就去,门口站岗的鬼差一看是她行了一个礼,也不拦着,瑶光直接去了冥王的寝宫,冥王还是老样子,半坐半卧在藤木躺椅里,身上穿着一套广袖的黑色宫装,带着一张一黑色的光面的面具。四周都是帷幔,他的身影就在那帷幔里若隐若现。

    “你来了。”冥王用不是男也不是女的声音说道。

    “你能不能别总把这整的奇奇怪怪的,给你带了点新玩意。”瑶光手一挥,四周的就发生了变化,不一会,这屋子就变成了欧式现代风格,白金色主色调,头顶上的水晶吊灯透出如同阳光一样温暖的光,整个屋子就像被阳光洒了进来一样。

    “还是你懂我,你想我用什么样子面对你。”冥王满意的看着周围的环境,

    “女的。还是上次的样子。”瑶光在沙发上坐下来。

    “好,”冥王从躺椅上下来,一转身,已经是一位30岁美女的样子,面貌清秀,还是上次瑶光说好看的那副样子,衣服已经成了水红色的休闲装,瑶光看看她,手一挥,衣服变成了水红色渐变的裙装两件套,上衣是坎肩,下身是到膝盖的纱裙。那条水墨画的丝巾也随意的挂在冥王白皙的脖子上。

    冥王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满意的点点头,瑶光又给她戴上和田玉的耳环。然后上下打量一番,这才笑着点点头。冥王坐下来,抬头看看吊灯,然后惊喜的道:“这是,阳光?”

    “对,阳光,你先凑合凑合,玄影羽衣还得些日子才能做好,等做好了,我来接你,去人间转转。”瑶光把酒摆在茶几上。

    “真的,你说真的?”冥王欣喜的坐到瑶光身边,拉着她的胳膊。

    “当然,这是我承诺你的,但是去了你得听我的。”瑶光道。

    “行,听你的。”冥王答应,上古时期她做了冥王,就再也没见过阳光之下的人间了。这么多年只有瑶光答应带她去,不过也只有瑶光能带她去,不是尊神之身,带着冥王出冥府,怕还没走出去,就被天雷劈死了。“所以必须听她的,不然自己就没有这么多新奇玩意了。冥界的日子太漫长了,谁也不愿意来看她,她也不愿意别人来,只有瑶光,对她的脾气,而且瑶光也愿意和她喝酒。

    “你为啥喜欢我以女儿身面对你啊,我变男身也挺帅的。”冥王探究的问。

    “女闺蜜舒服点,男闺蜜总觉得怪怪的。”瑶光道。

    “你也是个另类。”冥王翻了一个白眼。

    “你要的果酒。”瑶光没接她的话,而是指了指茶几。

    “哈哈,”冥王拿起一瓶,拽开盖子就灌了一口:“好酒,青丘的?!”冥王一愣。青丘的果酒一绝也难以得到。

    “是啊,青丘的果酒最是一绝,我可是用一颗木系灵丹换来的。谁让你喜欢呢。”瑶光在说这话的时候居然带着三分宠溺,眼前这位不知道比她大了多少倍,做她祖宗都绰绰有余了,可是为啥是自己宠着她啊。

    “谢谢瑶瑶。”冥王对着瑶光的右脸就是吧唧一下,弄得瑶光一身鸡皮疙瘩。十年前,男仙魂魄入铁围山,也多亏冥王,不然男仙就废了,这份恩情她可是牢牢记得,这十年,她也和冥王成了至交。她可以上天入地,随心所欲,冥王不可以,冥王一动三界都会有影响,不然自己也不会费劲心思制作玄影羽衣了,有了玄影羽衣就可以让冥王在固定的时间内去往别的地方,而不影响三界灵气。

    “瑶瑶,你今天回去么?”冥王有一口没一口的砸吧着酒,问道。

    “不回去。我陪你呆一晚上,明天我再走。”瑶光喝了一口桃花酿。

    “太好了,瑶瑶你常来看我,还是为了报恩么?”冥王突然问道。

    “怎么突然问这个。”瑶光一愣然后回答道:“也是也不是。”

    “怎么说?”冥王认真的看着她。

    “我这人,你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当年不是你,我的男仙就废了,你知道那是我的逆鳞,你帮我救了他,还助他入仙途,这也等于是救了我,这个恩情是没办法报的,因为太大了,所谓大恩不言谢,现在的我是喜欢和你做朋友,说的放肆些,是喜欢和你做姐妹,你不知道比我大了多少,但是我就是喜欢宠你,你问我,为什么,那么,我告诉你,有钱难买我乐意。”瑶光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任何想法,就是很下意识的回答。

    “你这话说的随性,却说的诚恳,瑶瑶,谢谢你。”冥王靠在瑶光的怀里满意的喝了一口酒:“这桃花酿我喜欢。”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你别急,青丘这一过的桃花酿快好了,我已经跟狐帝打好招呼了。以后管够。”瑶光和她碰了一下。

    “管够?!”这会轮到冥王吃惊了,“青丘的酒就连天界的供应都是有限的。你随便喝?为什么?”

    “因为,我把我凤凰神山的千年桃花精送了一位去青丘。我的桃花精在短短十年就在青丘造了一大片桃林。所以青丘的桃花酿就管我够喽。”瑶光面露得意之色。

    “千年桃花精,你可真舍得,那桃花精很难修行的,能修成千年何等不容易,桃花聚天地灵气,辟邪挡灾,除晦气,镇宅,那可是修仙之人必备之物,千年桃花那更是上上品,桃花精的灵气也是植物界最强的,百年的都是求之不得的,更别说千年的,你怎么说送就送啊,那桃花精没哭啊?”冥王更惊讶了。

    “没啊,桃影这妮子是笑着走的。”瑶光道

    “为啥?”冥王更迷糊了。

    “因为,青丘的三皇子殿下上请天界姻缘老人求桃影为三皇子正妃,桃影这妮子也心甘情愿,她俩情投意合,我干嘛不成全,然后以渡桃影成仙做为嫁妆将这妮子风风光光的嫁去了青丘,而作为回礼,就是永远也喝不完的桃花酿喽。”瑶光笑着再道:“青丘狐族高傲,法力高强,这送上门来的大缘分我干嘛不要。再说,你那么喜欢桃花酿,我就要了这个回礼。”

    “你这家伙,你这是一箭四雕啊,和青丘做了亲家不说,还成全了桃影,得了数不尽的仙酿,还收买了我的胃,哈哈哈,果然不愧是凤凰尊神,这算盘打得绝了。”冥王哈哈大笑,让她更开心的不仅仅是有桃花酿,更重要的是瑶光事事都想着她,谁不知道青丘最值钱的是魅果,那可是修仙的人最渴望得到的仙果,可瑶光要的却是酒,就因为自己喜欢。

    “魅果对我没有用,我是尊神,却拥有人身,我是一个独特的存在,魅果再好,我也有别的东西可以替代魅果的功效,更何况那东西容易招来鬼宗,留在青丘最安全,再说这桃花酿可就得属青丘的最好了,你我都喜欢,我干嘛不要。”瑶光看出来冥王的想法,直接给她解惑了。

    “哈哈哈,我就喜欢你这性情。”冥王抱着酒瓶子大笑不止。笑够了一抹眼角笑出来的眼泪道:“你说到鬼宗,我找你来还有一件事。”

    冥王一翻身从沙发上起来,拿出一个灵珠,递给瑶光:“这是龙王送来的,龙宫的最小的太子殿下小白龙在渡劫的时候时候被鬼宗埋伏,失去了龙珠,肉身现在被困在鬼宗,龙王派人寻找多时无果,而且人界他们不能轻易干涉,龙王知道你的凤凰灵山与鬼宗不共戴天,而且你身份特殊,就托了土地把东西送到我这里,请你出面寻找小白龙,回报就是,救出小白龙后你可以把他留在身边,这小白龙可不是一位普通的小龙啊,他是有上方缘分的,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了,我答应了。你回复龙王,这事我管定了,救出小白龙后,我会把人送回东海龙宫,小白龙是去是留由小白龙自己决定。”瑶光收起灵珠;“这小白龙我不仅会救他,还会渡他飞升上仙。”

    “送回去,你可知道,如果让他和你的男仙结缘一起修行,两人的灵力会大增的。”冥王道:“还有你答应的也太痛快了,都不考虑一下。你有把握么。”

    “小白龙又不是用来交换的物件,当然得听听当事人的意见,再说男仙那头我也得问问吧。至于鬼宗,我致力要将其剿灭的,不然难解我心头之恨,十年前,我的确不行,不然,十年前我也不会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了,但是现在,我敢说,鬼宗不是我凤凰灵山的对手。你就放心吧。”瑶光倒在床上。看着水晶灯道。

    “好吧,你自有你的手段,我相信的。”冥王翻了一个白眼:“哦,对了,那个鬼烈的魂魄已经到了地府,我让他先轮一圈地狱,然后让他去铁围山推石球了,剩下的那几个从犯,轮过地狱在送轮回。这个判决,你满意么?”

    “推石球?”瑶光听完就是一愣,这推石球是说要把一块大石头推到山顶,但每次推到山顶的时候,石头都会再滚下来,只能不断地重复推石,这石头山上一会会变成火山,一会会变成冰山,一会会变成刀山,推石球的过程中,还要被雷劈,被秃鹫撕咬,推到山顶就是一天,石球滚到山下又是新一天的开始,残破不堪的身体,会在山下重新恢复,然后周而复始。永世不得停止,永世不得超生。“你下手也是够很的,不过,这个判决,我满意。谢谢。”瑶光是真的满意,不过想想推石球,她也是心里一寒,这刑法,谁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