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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与《周易》(二)

    第一章:《周易》书名最早出现于《左传》一书里的记载

    从《左传》一书里按时间最早记载的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其后记载对《周易》文句的引用,所涉及《周易》这一书的名称。

    《左传》一书是记春秋历史的一部史书,书里记载有春秋时期诸侯公们用《周易》卜筮(现称算卦)人事吉凶的一些筮例和引用《周易》文句的例子。而最早记载《左传》里的是以《周易》卜筮的面目出现,这是记载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里,我们来看这一卜筮例子的记载。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独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上。故曰,其在于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我们先用现代的话把这段话译出来,便于理解:“陈厉公是蔡国女人所生,所以蔡国人杀了五父而立他为君。生了敬仲,在敬仲年幼的时候,有一个成周的太史带着《周易》去见陈厉公。陈厉公让他卜筮,卜得的是《观》里的“否”繇辞。周太史说:这就叫做‘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这个人恐怕要代替陈而亨有国家了吧?但不在这里,而在别国,不在这个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孙。光,是从另外地方照耀而来的。“坤”是土,“巽”是风,“乾”是天。风起于天而行于土上,这就是山。所以说,‘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庭中陈列的礼物上百件,另外进奉束帛玉辟,天上地下美好的东西都齐备了。所以说,‘利于作上宾于君王’。还有等着观看,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后代吧?风行走最后落在土地上,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别国吧?如果在别国,必定是姜姓之国。姜是太岳的后代。山岳高大可以与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两者一样大,陈国衰亡,这个氏族就要昌盛吧?果然,陈国第一次被楚国灭亡,陈恒子就开始在齐国兴盛起来。后来陈国再次被楚国灭亡时,陈成子就取得了齐国的政权。”

    这是《左传》里出现的第一筮例,又是以《周易》卜筮的例子,由此说明周朝的史官所用是《周易》一书为诸侯国君进行卜筮。从这一卜筮例子里所筮出的“《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一繇辞(当时还不称爻辞,即六·九数字爻题的卦爻式《周易》文本还没有被改造出现),正是我们从今本《周易》里能看的是一样的文字内容。这说明《周易》是一部算卦书的面目最早出现于《左传》一书的记载里,又是春秋的早期已经是有了书名和内容的卜筮书被东周王朝里的史官所运用,因鲁庄公二十二年,换算是公元前672年,而春秋时期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

    《左传》虽最早记载《周易》这一书名是以卜筮的面目出现,但《左传》还记载了引用《周易》这一书名里的文句用于阐明事理的例子,我们来看其一很有特点说法的这种引用例子的记载内容及称谓,更证明《周易》这一名称,就是与今本《周易》文字内容相同的一部书。

    现将这一引用例子抄录如下: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这一引用例子记述了《昭公二十九年》的秋天里有龙出现在绛城郊外,魏献子听说此事,并向蔡墨问龙一事。蔡墨回答魏献子时,是引经据典来证明他认为古时候是有龙的。蔡墨所引用的就是《周易》一书里《乾》、《坤》两文里出现带龙的句子,来证明所认为古时候有龙的证据。这里且不说引用《周易》一书里带龙的句子,来证明古时候有龙的说法正确与否,但这里毕竟不是用《周易》来卜筮的例子。我们通过这一引用例子中所引用《周易·乾》文里凡带龙的句子内容,与今本《周易》(即六·九数字爻题的卦爻格式《周易》)《乾》卦里的爻辞相比是完全一样的句子内容,这说明《周易》一书名称最早出现于《左传》一书里。

    我们现将《左传》一书引用《周易》时涉及到《周易》这一名称,以及记载的卜筮例子所涉及到《周易》这一名称全部内容附录如下。

    1.《左传》引用《周易》一书的文句例子,所涉及到《周易》名称

    ①《左传·宣公六年》:“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欲为卿,伯谬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②《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矣。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

    ③《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④《左传·昭公元年》:“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

    ⑤《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从以上《左传》里引用《周易》的五个例子来看,这五例引用《周易》一书的内容时,并直接点明《周易》一书的名称。

    2.《左传》记载“以《周易》筮之”例子,所涉及到《周易》名称

    ①《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②《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③《左传·召公五年》:“初,穆飞之生也,庄权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

    ④《左传·昭公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

    ⑤《左传·哀公九年》:“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以上《左传》里记载的以直接点明《周易》卜筮的也有五个例子。当然《左传》一书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还有没有直接点明《周易》这一名称,但卜筮内容同样是用以《周易》进行卜筮的例子。

    现将《左传》里记载的两种运用《周易》(卜筮与引用)时的称法对比如下:

    1.《左传》记载的用《周易》卜筮时的称法

    ①《僖公二十五年》:“筮之,遇《大有》之《睽》曰”

    ②《昭公五年》:“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

    ③《襄公九年》:“以《周易》筮之,遇《坤》之《比》曰”

    2.《左传》里记载的引用《周易》时的称法

    ①《宣公十二年》:“《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

    ②《襄公二十八年》:“《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

    ③《昭公二十九年》:“《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

    通过对比来看,虽然是两种用法,但显然所用的是一种文本内容的书,即“春秋《周易》文本”(不同于今本《周易》以“六·九”数字为爻题的卦爻格式文本)。不过两者运用时,在表述上是有区别。史巫用于卜筮时的称谓方法是: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或省略去《周易》名称而说:筮之,遇“某之某曰”。如“以《周易》筮之,遇《坤》之《比》曰”。而其他人士在引用时的称谓方法则是:《周易》有之,在“某之某曰”。如“《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这“某之某曰”,如同“某篇里的某句子”的说法。用今天的话说,犹如“《师》篇《临》里说”。而在卜筮上,犹如“《坤》里的《比》繇辞说”。尔后,才引出“某之某曰”里的一句话(卜筮上称“繇辞”),无论是引用以此阐明事理,或是卜筮以春秋《周易》文本符号里的八卦取象意,或是以春秋《周易》文本(因《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周易》不同于今本《周易》格式称谓,我们命名为“春秋《周易》文本”)里文辞字意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表明所用的是一种《周易》文本。虽然春秋时期人们使用的是一种文本的《周易》,以《周易》卜筮时言“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引用说理时言“《周易》有之,在某之某曰”。“筮之,遇”;与“有之,在”,显然是对《周易》的两种用法,两种话语,两种性质的对待。从春秋《周易》文本的定型流传,就围绕着《周易》形成了两种话语与运用。“筮之”与“有之”也表明了两者运用《周易》是有质的不同,既理性与非理性的区别。

    “筮之”与“有之”,更是表明了当时两者使用的《周易》是一种文本的书。当然那时的《周易》文本是不同于今本《周易》的结构形式。

    总之,根据《左传》一书里的记载“以《周易》筮之”卜筮例子,或是“《周易》有之”的引用例子,都已说明春秋时代,已有《周易》的书名了。在《左传》这部史书当中多次提到的《周易》,并从当时所运用的《周易》来看,就是与今本《周易》格式不同(如春秋时期称《周易·乾》里的“潜龙勿用”这句文辞称所是:“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而今本《周易》的称法则是:“初九,潜龙勿用。”),而文字内容相同的一部书籍。就是《左传》一书所记载的《周易》同今本《周易》文字相同,既相同于今本《周易》64句卦辞文字内容,又相同于今本《周易》里386爻辞文字内容,而不同于爻题称法的一部《周易》。当时既没有《易传》的产生,也不称为《易经》。而到战国时期及西汉前期,讲述《周易》一书的学术文章也产生了,由《左传》所记的称谓格式《周易》又被进一步篡改,以六·九数字为爻题称法的今本《周易》也产生了。到西汉武帝时独尊儒术,又是个尊经的开始,自此把对两种《周易》文本产生的一些学术文章,整理汇编出七篇内容(一些篇目又分上下,合称十篇)称“十翼”,又叫《易传》,与今本《周易》内容合并,尊为《易经》,并为五经之首。自此《周易》这一书名及内容到帝制时期与今天,与《易传》内容相混淆一起,也出现了多种称谓。如出现的称谓有《易》、《易卦》、《周易》六十四卦、《易经》、《周易》经传、《周易》古经、《易经》八卦、六爻八卦神断、《周易》预测等等,从众多称法上,人们对《周易》一书到底有哪些内容?《周易》又是什么的书?不说帝制至今天由《易经》(今本《周易》加《易传》)而产生的庞大繁杂的“易说”学说,光被众多的称谓就给混淆得分辨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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