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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五十八)

    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

    第三章:《易传》后的“易学”,是对《易经》的学术

    第二节:如何理解两汉时期"象数易学"里的"象数"

    "象数"易学大发展于汉代,先秦八卦筮术上只有"象"(八卦取象),而无"数"说。到了把繇称式《周易》改造成六·九爻称后,才有了"数"说。故《易传·系辞》始有了“象”与“数”的理论。

    那么,何为“象数”呢?且看《辞源》里的解释:“《左传·僖公十五年》龟,象也;筮,数也。物出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注中说:言龟以象示,筮以数告,象数相因而生,然后有占,占所以知吉凶。《周易》中凡言天日山泽之类为象,言初上九六之数为数。”

    这是《辞源》里的解释是一共分三个内容。

    我们且看第一个内容,引《左传·僖公十五年》里对“象”、“数”的说法。

    《左传》记述“僖公十五年”里发生的历史事件里出现的说法:“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輹复,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冠张之弧,侄其其甫,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竟由人。’”

    这是《左传》里反映了秦与晋国之间发生的历史事情,秦与晋国在韩原那个地方发生了一场战争。战争以晋国国君晋惠公成为秦国的俘虏告终。晋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往事,想来早在老子献公嫁伯姬于秦时,占了一卦,史苏说不吉,而献公并没有听从史官姓苏的说法,而还是嫁伯姬于秦,结秦晋之好。而惠公在感慨,若当年老头子(先君)要是听信了占筮史官苏的话,自己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晋惠公埋怨老子没有听信史苏的占筮时,而也同时被俘侍在一旁的晋大夫韩简听不下去了,反驳晋惠公时就说出“龟,象也,筮,数也……”的那段话来。前一段内容是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的往事,那往事里出现的献公出嫁伯姬时占的一卦《归妹》之“睽”,及史苏解筮的那套说话。

    而这里韩简针对晋惠公的反驳及对占筮“象”、“数”论述,即反映了韩简理性的认识,又是对占筮里“象数”的最早论述。

    韩简说:“用乌龟占卜是取其兆纹的形象来判断人事吉凶。用蓍草占卜是取其数目来推演出卦,而得知人事吉凶。事物发生以后,一定会显露其现象(形状),有了现象以后,就有滋生出更多的事情,有了滋生,尔后就有数目可计。先君干了那么多的坏事,能以数目计算吗?就算当初从史苏占筮的说法,又有何益处呢?《诗》里说:‘下民的灾祸,不是上天降下来的,都是由人作的孽有关!’”

    韩简的这番话是理性的,也是对占筮持否定的认识观,而重视人的行为问题,并且对占筮中的象数做义理的阐述,用客观世界的事物现象解释“象数”之理,同样是辩证的思维。

    用龟占烧灼看出现的裂纹,观所谓的兆象,以附会吉凶。受其启发后"发明"了八卦卜筮,即通过占卜兆象启示而想象附会出的八卦取象来神启人事吉凶。这应是"象"最早的用处。而"数"是早期用蓍草通过数演义进行卜筮,史上无传下如何的筮法,只有从《系辞传》里阐述早期八卦起卦时的"大衍筮法",却知是通过"数"的推演起出一卦来,但这“数”与今本《周易》里的六·九爻题,而产生爻位、阴阳数说是不相同的。

    第二、《辞源》里所说的“注”,是西晋杜预对《春秋左传》一书做的注解。注中说的是表明“象”、“数”是占筮知吉凶的工具而已。

    第三、《辞源》里最后的说法:“周易中凡言天日山泽之数为象,言初上九六之类为数。”

    这是近现代学者的认识,在韩简论“象数”时讲“占”与“筮”,没有涉及《周易》如何。《辞源》里的说法,虽然也是解释何为“象”,何为“数”,而是通过《周易》来说明,是跟着历史上史巫的错误认识并把六十四画符号,改造成取象与卦画数列,而套用《周易》一书里的文辞用于比附人事吉凶。那是一套筮术而与原创《周易》不是一回事。可后学者跟着史巫之错用,和《系辞》里之错误认为,也就把八卦筮术说成是《周易》里的东西了。

    这《辞源》的说法是把《周易》与八卦占筮术的概念混淆而张冠李戴下的错误认识。把八卦筮卜术里的“取象”,与“九·六”内容,说成是《周易》里的东西,无疑是错误的。若说成是史巫在原创《周易》一书上改造成“八卦筮术”,“八卦筮术”上凡言天日山泽为象,言初上九六之类为数”,这就无疑是非常正确的说法了。占筮术里才有“象与数”。象与数是占筮术里的卜筮方法与工具,先秦的八卦筮术离开“象”与“数”(起卦方法)就无法进行用“卦”来类比联想人事吉凶了。即不能起卦与解卦。先秦八卦筮术上的“数”是起卦的推演方法,与两汉之象数里的"数"不同。而“象”是解卦中取象比类附会人事吉凶的。???

    不过《辞源》里解释什么是“象数”,也不是谁都能理解的。

    而卜筮取象以类比联想人事吉凶的思维渊源流长。“取象比类”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人类的思维活动过程中借助一种具体的“象”并以此为工具,去进行认识、领悟、触类旁通的一种思维方式,又称意象思维。它起源于远古时代,发展成了占筮(龟占与筮卜),理论化于《系辞》与《说卦》。“象”思维方式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取象比类”。所谓取象中的“象”就是形象、具象、物象、现象。人们通过观天察地的一种直观可感的象,再通过联想和想象,用来阐发事物更深层的意思与事理,从而来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和生产活动。

    《系辞》里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侧观象于天,俯则观象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这里说的无疑是通过“象”,是用来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和生产活动。“八卦”是以通神明之德,及衡量区分万物之情状的,又通过取《离》之象,发明了猎取鸟兽的工具。确实汉字的发明,离不开物的“象”,才有了中国的象形文字。取象思维是上古人类认识世界的一条途径方法,取象不单单是占卜术的方法,是上古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思维方法。但不可否认象思维从占筮发展上升过程中,形成一种普遍的思维方式,主要是从中国占筮史中可以看得一清而楚的。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在占卜术上,龟骨卜确实是通过甲骨的烧灼而产生的裂纹形状,而通过纹理形状取兆“象”,来分析解读对照所问及的人事吉凶的“先知”来。这就是所谓的“龟以象示”。殷商留在地下大量的甲骨卜辞,说明商王朝以龟卜兆示所谓的吉凶“天机”,来做为行动的指导是无疑的。这用“象”,到春秋史巫又用在八卦取象去占筮。

    甲骨卜的取象,同样是以类比联想问及人事吉凶。这“象”与问及人事吉凶之间的中介是认为神示的兆纹,而再通过兆纹象形来比类联想附会出所问的人事吉凶来。虽然这“取象”与问及的人事两者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但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就是那种取象比类思维方式。因古人认为万物是“帝”(神)构建与主宰,占卜即是一种神启的方式,认为龟能通神。再者人们又相信“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天人合一”观念,通过神启出的龟骨兆纹,就可比类联想到人事吉凶上来了。总之,即是思维方式所决定下的世界观与方*论。

    早期的龟骨占就是通过对甲、骨烧灼产生的裂纹,而看形象以类比联想所问及的人事吉凶问题。

    在《周易》一书之前肯定的说,已有了筮法,即所谓的用蓍草筮的方法。西周前期已用蓍草卜问是存在的,但如何筮法,已不祥,有待学者对西周前期的筮法做出研究与考证。

    那么,原创《周易》一书里有没有“象”、“数”呢?很遗憾的说,《周易》原创内容里既没有“象”说,也无“数”论。正因为《周易》一书不是讲卜筮的,所以才不涉及“象”与“数”。原典的《周易》,即那六十四篇文章,是一部义理书。而后来是史巫把《周易》改造成认为能占筮卜问吉凶的卦爻结构之书,把六十四个“六联体”的画符号装进去八种物象,以取象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又通过“数”的起蓍方法,得出六十四画符号中某一画符号,也自然附带出认为《周易》某一篇名及文辞,又用那些文辞来联想、附会人事吉凶。这已不是《周易》原创内容的意思了,而是史巫“发明”出的筮术。

    八卦筮卜是借助卦象模式运作的,以类象形式表达的,以“数”起筮方式推演卜问人事吉凶的巫术行为。春秋时期史巫把繇题或《周易》当成筮卜书,必须通过对“画符号”的改造与附上取象的一套筮术内容,才能变成筮卜工具的。

    我们通过《左传》一书里记述春秋史巫筮卜例子,所谓“以《周易》筮之”,那已不是原典《周易》了。通过那些筮例已知如何用“卦画符号”里的取象类比、联想、附会人事吉凶的。春秋《周易》文本,一样通过“大衍之数”的说法,就可起出一“卦”,就能得出六十四卦画符号中某一卦画符号,就能通过卦画符号取象及卦画符号里的所系繇辞来比类联想人事吉凶了。懂得了“大衍之数”里“十八变”得出某一画卦符号,就可算卦了。这是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占筮里的起筮方法是与“数”有关。起筮(后称‘卦’)是用蓍草(春秋时期)要通过复杂的“数目”推演,把数也看成天地之数,“数”也被赋予上神秘的属性,自然通过“数”而得出一筮(卦),就认为是神示了(本身用蓍草起筮,也是模似天地四时而来的)。这就是所谓的“筮以数吉”,所以起筮是离不开“数”。

    而后来把春秋《周易》文本按卦画符号创六爻之说,增添“九·六”之数,把“繇辞”变“爻辞”,赋予上“数”的理念。又通过“数”列并赋予爻位里的取象,如把第五爻说成是王位。总之,是一种附会之说。

    自春秋时期,把筮术里的“象”与起筮的"数"附会到《周易》头上,从《左传》里留下来的筮例来看,春秋史巫筮卜是要用八种物象(后总结为“八卦”),又要用蓍草来起筮。通过数目排列推演十八次变化才得出一筮(卦),并可通过某一“六联体”画符号取象及借用《周易》里的文辞,来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了。蓍本身是有数的,又是通过数目排列才能推演出一画符号(后称卦符号),而龟占就不需要数目字。一只龟,二只龟都是龟,都要通过一只只的宰杀,烧钻看裂纹,以看其形象来联想附会人事吉凶。这两者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才有龟是“象”,筮是“数”的说法来。

    通过春秋战国筮术的不断运用与象的发展,才有《系辞》与《说卦》里的八卦筮术上的“象”、“数”的理论总结与八卦取象归类。也就有了义理之“象”的论述。才有了《系辞》文里的那么多的“象”说与“大衍之数”的起卦方法。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以制器者尚其象。”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系辞》里的这些“象”说,虽多是从义理角度论述“象”的,但归结是“君子属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这就削弱了《系辞》里义理“象”说,《系辞》变成了亦筮亦理的东西。

    而《说卦传》里所言的八卦取象,每一经卦里的取象已归类有几十种了。

    《系辞》里的“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这就是所说的“数”与筮卜的关系。

    这以上是汉以前“象”与“数”的发展史路了,"象"是八卦取象;"数"是以蓍草起卦法。但这与两汉时的"象数"则有所不同。两汉的"象",已然是八卦取象。但"数"是变成今本《周易》里六·九爻题之"数",同时把卦爻数附会出阴阳、爻位等说。

    如通过今本《周易》里的“九·六”爻题之说,即把“初”至“六”之爻数列里也附加了适应筮卜的东西。如“位”说,天子谓五(五爻),三爻为公位,小人谓四爻位。后人算卦若占出“九五”爻,那就认为是上上大吉的兆示了,这已成为人们习惯的文化认知模式。这就是两汉而形成的"象数"易学的象与数。象数易学本是八卦筮术之功能,并衍生出以"象数"之说去注释《周易》。两汉象数易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体现在对今本《周易》的注释上影响至今,无不是以象数来解释《周易》,至是所用“象数”孰轻孰重而已。

    以今本《周易》的外在格式而形成卦象与爻数之说,无疑是汉代“象数”学说之源,同理也是汉至今两千多年里的“象数易学”之源。这“象数”本是后出于原创《周易》的筮术东西,犹如寄生虫那样附在人体上,后人却把寄生虫当作人体的主要研究对象。岂不是与原创《周易》学术相差十万八千里,也成了人类文化史上一大奇葩现象。

    而两汉"象数"理路又是不相同的,一路走在八卦筮术之路,一路走向去注释《周易》的义理。也就形成了"象数占验派"与"象数义理派"。

    但是,两汉象数易学里也不单单以八卦取象,六爻取数来说事。而是以六十四卦符号又产生出诸多说法,即增加了阴阳、五行、干支、消息卦、占候等内容。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