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亲情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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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哭哭笑笑了好久。 这会正值中午,太阳暴晒。 牧腾招呼大家进了胡国志的屋子。 大娘和魏丽丽赶忙上了一些水果,还舀了一些绿豆水过来。 除了这一家人,其他人都出去了。 胡国志拉着胡锦程,他有很多话要问,可是却不知从何问起。 最后所有的话都化成一句关心,“告诉爹,你现在好吗?” “好!”儿女在父母面前都是报喜不报忧。 胡锦程现在是好了,曾经虽然有姑姑一家维护着,可也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他想,他吃的那些苦头比起父亲和妹妹,又算得了什么呢? “爹,我在那边结婚了,还给您添了一个孙子,这位就是我的妻子艾莎。” 说实际的,胡国志可没想过儿子娶一个老外,当初还嘱咐儿子学成后一定要回来,不能定居在那边。 他就认为自己养大的儿子,凭什么便宜了老外。 再说他也不会搬到那里去,儿子肯定要陪着他到老的嘛! 胡锦程也答应了。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儿子在那边结婚,这也不算是坏事,这样一来,儿媳妇的娘家也可以帮衬着儿子,让他的生活不至于那么艰难。 多个人照顾总是好的。 胡国志也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对于洋人做儿媳妇倒是也可以接受。 再说不接受又能怎么样,还能离婚不成。 “爸爸!”艾莎挨着胡锦程坐着,她冲胡国志点点头,一口地道的普通话。 “哎,好好,没想到你还会说我们的语言呢?” “我嫁给锦程后一直和他学汉语,我怕他万一和我生气了,用你们的语言骂我,我也听不懂,而我骂的他能听懂,所以为了不吃亏,我就学了好多。” 外国人的动作语言很丰富,再加上她的幽默,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顿时就让大家对她增加了不少好感,老外媳妇也挺好的嘛,这都入乡随俗了。 “好好,这样以后我就不担心说话你听不懂了。”胡国志对这点还是喜欢的,要不然鸡同鸭讲,多累人呢! 胡锦程把靠着艾莎的小男孩拉到胡国志的面前。 “大卫,这就是我给你说的爷爷。” “爷爷!我叫大卫,官名胡思嘉,我认得你,我家里有你和姑姑的照片,爸爸经常说起你,他说你是他这辈子最佩服的人。” 胡思嘉,顾名思义,想家,念家,也道出了胡锦程这些年对亲人日夜的思念。 胡国志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心里难受的紧。 胡锦程抿抿嘴,吸吸鼻子,自从离家后,思念就不曾断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没消失,反而越来越深刻了。 这几年两国交好,出入境也有了松动,可是他却迟迟办不了回国的证件。 他回来不是要探亲,而是要定居,不管父亲在不在,他都会把胡家传下去。 所以一拖就是三年,连探亲都办不了。 “这孩子真好看。”胡芯儿忍不住道,混血儿的颜值是真高。 “妈妈,暖暖也好看。”暖暖听到后就不乐意了,她坐在牧腾的怀里,探着把胡芯儿的脑袋扳过来。 胡芯儿捏捏她的鼻子,低低道:“是,暖暖是最好看的。” “是啊,没想到我……我还有一个孙子呢……”胡国志把眼里的泪逼回去,拉过胡思嘉,抱在腿上。 “爷爷做梦都盼望着你爹结婚,从没想过他会给我这么大的惊喜,真是一个好孩子。” “告诉爷爷你几岁了?” “爷爷,我五岁。” 不知是不是平时胡锦程给他灌输家里的事和人,这孩子竟然不认生,也不排斥胡国志的亲近。 “你的说话也和爸爸学的吗?” “和妈妈学的多,爸爸忙工作,平时爸爸和妈妈说话也会用汉语。” “真是一个聪明的娃,幸好你学了,不然爷爷得跟着你学外语了。” “爷爷,我不忙的时候可以教你啊,以后有太多的时间了。” 胡思嘉抬手摸着胡国志唇畔上边的胡子。 胡国志一脸慈祥。 这是胡国志在心里构思不下一万遍的画面,今天终于实现了。 脸上的褶子因为笑容而加深,不过这是 “好,以后你教我。” 爷孙俩第一次见面就做了约定,同时胡国志也放下了心,孙子这么说,说明儿子给说过,以后应该不走了。 “对了,那你姑姑他们呢?” “姑姑他们打算和我一起回来的,我就想着先回来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你们,我以为……” “我以为你们经过这场变革,都……流离失所,远走他乡了……”又或者会出什么意外,这是他一直不敢想的最坏结果。 胡国志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叹口气,“爹就是拼了命也会把这房子保住的,就是为了让你找到回家的路啊!” 胡锦程鼻子发酸,可他还是迷茫了。 胡芯儿疑惑地问,“哥,你回国后怎么不回家?” “我以为你们肯定住不了这里了,来这里后就看到变成了福利院,我就找他们问知不知道姓胡的人家搬去了哪里,有个小姑娘说不知道。” 胡芯儿嗔了一眼胡锦程。 “哥,你就没问对,估计这里的小朋友还以为你是问其他处姓胡的呢。” “是啊,要不是碰到这个小男孩,我真的会再次错过。” “那你怎么不登报啊?新闻也可以啊!” 这个刚才牧晨轩也问过了。 这会也没必要瞒着了,胡锦程就道:“我怕你们都不在这了,要是去了落后一点的地方,这些消息也看不到,我还担心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听说那会对我们这样的家庭处理很严格的,我还担心你们周围的人看到了,再次给你们招来白眼和议论。” 所以,我就想着先找找你们,要是找不到再想办法。 胡锦程看着牧晨轩颇为感慨道:“没想到是我想多了,我也从没想过你会结婚,甚至还生了宝宝,儿子都这么大了。” “记忆中,你还是甩着马尾跟在我后边,让我给你买糖葫芦吃的孩子。” “是啊,记忆犹新,一晃眼,我们都有了孩子,爹也两鬓斑白了。” 想想觉得就是一眨眼的时间,可个中煎熬都是一分一秒挺过来的。 那时候就觉得度日如年。 只要有甜就好,先苦后甜总比先甜后苦的好。 “这些年,你们是怎么过来的?”胖虫的穿到七零嫁糙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