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耽美 - 修真小说 - 江湖谪仙行在线阅读 - 第三百零七章 噩耗

第三百零七章 噩耗

    (8000字大章。)

    公良巨的蛊虫之中威力最强,堪称最最恐怖之蛊的品种,无疑就是那“潜龙蛊”,此蛊之所以能拥有那般高的评价和杀伤力,只因该蛊虫与寻常小蛊不同,属于大蛊抱小蛊。

    即使中潜龙蛊的修士能够有幸消除掉其中那只“大蛊”,也绝对料想不到其实在最里面还包藏着一只毒性更强,发效更猛的特殊“小蛊”。

    潜龙之名,即是“潜龙在渊”,龙藏于深渊中,一朝出水,天下皆知,那种剧毒蛊虫也是一般无二。那种个头奇微的白色小虫会静静潜伏在修士体内,待中蛊之人完全放松警惕的时候,猛然毒发,速度快之极矣,猝不及防,恍如闪电。

    该小小奇蛊一旦发效,其杀敌能力远远强过包裹在外头的大蛊,因为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便就中招,惨遭毒害。

    被潜龙小蛊影响之后,修行之人周天内的滚滚真气会瞬间丧失流动能力,如被门阀堵塞拴住一般,旋即各大窍穴也会紧跟着封闭,等同于手脚尽废,内力全失,变得跟个从来没有习武……不,跟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瘫痪病人一模一样,简直凄惨无伦!

    这也就是庞灵在那场何瑶城围杀之战中,要求公良巨无论如何也须把金锏上的潜龙蛊,通通灌注进红绸剑修体内的原因,就算围攻最终失败,被那个姓魏的小子意外出逃,也有办法能叫他彻底沦为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大废人。

    此手段杀人诛心,该说那奇蛊实在太毒太狠,太难以捉摸!

    魏颉在马棚处别了红衣虬髯刀修夏侯焚后,一路上平安无事,直到在天烛英雄府北部,平阳郡六嶷山山脚的时候,那只白色小蛊陡然发作,毒力铺天盖地,一瞬间的事情,年轻人便即没了任何意识,从赤马背部摔了下来,昏倒在地上。

    不知过去多久,朦胧间,被冰冷的凉水刺激面部神经,魏颉再度醒过来,发现此刻的自己已被极粗的麻绳紧紧捆住了身子,整个人被束缚在一个房内大柱上面,动弹不得。正如昔年在金梁王府异兽阁里中了小郡主嬴凰的毒策,被那张大型捕兽网困束住身体,一样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样的身临绝望之地。

    周遭是一个个土匪模样的蛮族男人,坐在西面虎皮大椅上的是个披头散发的凶悍大汉,堂内所有人都操着一口地道的北国异域嗓音,说话方式皆极度野蛮粗鲁,一看就丝毫没经历过优秀儒家礼教的熏陶,故而一个个都那么的愚昧粗野,跟山里猿猴狒狒没太大区别,最大的区别无非就是猴子吃果子,而人吃肉,猴子只会叫不会说话,而他们会讲几句蛮人蛮语罢了,其他的,动物该有的种种畜-生行为,这群狼蛮子,一样都不会少,压根就看不到什么区别,人活得跟野兽山禽相类似,当真是一种悲哀,一种民族的耻辱。

    荒僻北国,果真处处蛮鲁不堪!

    若换成平时,见到这种人,魏颉连看都不会多看他们一眼,直接拔出手中的剑,把他们全都砍死了,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死,谁也别想着苟活。

    魏颉本来就恨极了北地的蛮子,而他们那群山野土匪,又人人都是狼蛮族里臭名昭著的恶人,如真正的虎豹豺狼,手上或多或少都沾着点无辜老百姓的鲜血,是十足的歹徒,对付这种人,那就更加用不着有所保留,见了就杀,一剑下去,均可落到实处,绝不至于伤及半个好人,他们当中绝不会有不值得杀的人存在。

    可现如今,魏颉束手无策,什么办法也没有。

    为何会末路至此?只因魏颉体内的潜龙蛊剧毒发作,九幽真气丝毫无用,膻中府海里的本命内力似被封印冰冻,根本无从运用,各大窍穴封锁闭合,如城池东南西北四大城门关合,宛如“封城”。

    既然无法调用内力真气,手脚难以活动,连最基本的心窍都受到强烈桎梏,心剑被强行插入“鞘”内,那么就连心意操纵通灵法器杀敌这一最后手段都已无用,彻彻底底受人所制,生杀大权完全交于人手。

    对方心意,想不想杀人,将直接决定魏颉是生还是死。

    将红绸剑修的两柄佩剑抢走,然后将之用麻绳绑在柱子上的,绝非善类,那是一伙儿杀人不眨眼的山匪土贼,既然不幸落到那帮杀人如麻的土匪手中,十个里有九个都要惨死,剩下的那一个,极有可能死得非常非常惨。

    这座名唤“六嶷”的大山之上有个瓦罐寨,匪寨寨主名叫张天龙,早年间,他曾是英雄府某个武道门派的头目,虽不会舞枪弄棒,但拳脚功夫颇为不俗,有着三阶百尺境大圆满的水平。

    当年魔宗折腰山成立,打压天烛国南院北庭各大武林宗门,或招安收募,或无情打杀,张天龙所在宗派很不幸成为了后者,被比较彻底的遭到围攻剿灭,大部分成员在那场战役中牺牲战死,那个所谓的武林门派,就连名字都直接被从历史上抹去,消失得一干二净。

    那天在亲眼目睹宗主掌门凄惨落败,被折腰山老九林清活活把整个喉咙捏爆,整根脊柱从背部抽出以后,他张天龙就道心大裂,觉得自己的拳脚武艺根本就是一坨不折不扣的臭-屎,烂得不能再烂。

    若“人间真武”林老九的近身功夫是天上飘来飘去的浮云,那么张天龙的武学造化就不过是地上轻-贱无用的泥巴尘土,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那穷极一生都无法触及的云泥之别!

    自家宗门被真武峰战士们踏平覆灭,自己素来仰慕的老宗主被林清轻松屠杀,有幸逃过一劫的张天龙也就失去了一切理想,武道成就终身止步不前,决定这辈子都当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平平安安的过完这一生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像宗门的其他成员那样英年早逝,亦或者像老掌门那样被人如碾死一条野狗般随意诛灭。

    命只有一条,能拖得过就算不错了。

    可是当张天龙后来把身上的全部银两都花了个一干二净,饿了足足两天没吃东西,眼冒绿光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当条“咸鱼”其实也没那么容易当,如果不能填饱肚子,连想要舒舒服服的躺着都一件值得奢望的事情。

    所以他选择去干没本钱的买卖,于山中剪径抢劫,靠着这门来钱快的营生,赚来了不少的收益,收获颇丰。

    他毕竟是三阶百尺境的宗师级高手,就算道心崩了,拳法武功这辈子难有寸进,对付一些普通的平民老百姓还是绰绰有余的,只要出手稍微递出几发拳招,被抢掠之人立时倒地不起,身上车上所待的财务,通通尽归张天龙所有,简直就是干一票后,一个月甚是好几个月,不用为了生计发愁,吃香喝辣,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更胜往昔。

    随着这门“生意”做大做强,张天龙越来越富,也招募到了不少小弟,一票人要抢就抢大的单子,就算是有镖局护镖的紧俏物件,他都有这个胆子带着兄弟们去抢。

    兄弟成群结队,都用武器,他张天龙就始终只用两颗拳头,拳头所到之处,皆是天龙的拳下亡魂,一双铁拳,仿佛就是为了抢劫这一行业而生的,毙人性命速度奇快,效率奇高。

    为此,张天龙万分自得骄傲,以前还在宗门内部当头目的时候,一个月才能挣多少银子?现在自己只要干成一票,那其中收益之丰,足足胜过曾经一整年的收入。

    这样的性价比,这样轻松的来钱门路,让张天龙就好像打开了一个通往崭新世界的大门,简简单单一个字来形容他当了抢匪以后的心情,那就是“爽”,太他-妈过瘾了!

    既然有了几十上百号兄弟跟着自己,那么就该有基地了,否则,那么多弟兄睡哪儿住哪儿?抢了女人,在哪儿玩?横竖都该有个本部才是。

    于是自甘堕入当了草寇的张天龙在六嶷山上建立了一个山匪寨子,取名“瓦罐寨”。

    原本因为他曾听说中原有过一个著名山寨叫做“瓦岗”,便有心把自家寨子的名字就定做“瓦岗寨”,但又听手下喽喽讲,中原还有个古怪说法,叫做“宁学桃园三结义,不学瓦岗一炷香”。张天龙自然对南边历史一窍不通,遂问那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那个小喽喽对此也一知半解,只说可能桃园三结义是三个兄弟一块儿结拜,而那个什么瓦岗呢,既然只有一炷香火,那么想必就只有一个人了。

    张天龙对此嗤之以鼻,说自己这个山寨头领当的再不济,也怎么说有三百多号兄弟愿意跟着自己,那个破瓦岗,居然只有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占山为王,这不净鬼扯呢吗?!

    又问手下,瓦岗的那个“岗”字是什么意思,那小喽喽也不知,盲猜一通,胡乱说多半是“片”的意思,瓦岗就是瓦片。

    张天龙又哈哈大笑,既然那个中原名气不小的“破”山寨叫瓦片,那么老子的寨子不妨就叫“瓦罐”,瓦片只能铺房顶挡挡雨,一片而已,又何用场?瓦罐多实在,水啊吃的啊,都能装在里面,用处非常大,一下子就把中原的瓦岗寨给比了下去。

    张天龙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起名字的水准几乎已经和陆地尘仙相媲美了,真真是牛气冲天,牛得不能再牛了!

    后来六嶷山瓦罐寨里的成员越来越多,已不下五百之数,张天龙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已不再满足于杀人这件事了,他还培养了新的爱好。

    这个新爱好异常血腥残酷,那就是“吃人”。

    字面意义上的吃人。

    一开始只当是尝鲜似的试过一两次,到后面尝到了甜头,一发不可收拾,张大王专门派遣麾下喽喽下山,去强掳一些细皮嫩肉的女人小孩上山来,剥了皮剜下肉,给山大王张天龙受用,一享口腹之欢愉。

    听闻中原有什么十大魔头,个顶个儿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神恶煞,呵呵,张天龙对此根本不屑一顾,觉得不过是杀人而已,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如果光靠杀人就能当魔头的话,那他张天龙每隔几天就要食用一次人肉,那么岂不就成了江湖上的超级大魔头了?

    张天龙心里想得们美滋滋,如果真是这样,那将来自己还就非得南下去一趟中原,说不定还真给自己挣来一个“大魔头”的称号,能在天下十大魔头排行榜上得来一个座次,让大禹王朝的那群孬种们都瞪大眼睛给瞧好了,爷们这样的,才能叫魔头,你们那儿的,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的孩童过家家罢了。

    两个字,可笑!

    今天的张天龙心情极好,只因他去年抢上山来的那位压寨夫人生了,分娩得十分顺利,给张大王诞下了一个足足七斤的男婴,得知自己有了后人的张天龙兴高采烈,在山寨大堂里的摆下酒席,杀鸡宰牛,请瓦罐寨内的兄弟们都吃个痛快,喝个爽快。

    到后面喝得实在有点多了,坐在虎皮长椅上的大王张天龙醉眼朦胧,忽然嘴巴里感觉少了点什么味道,又开始馋嘴想要吃人肉了,便让手下去抓人,男女不限,反正一定要细皮嫩肉,这样的货色,入口时才最味美,最是让人惬意享受。

    也是运气好,刚一下山,就遇到了个赶着投胎的家伙,人昏倒在地也就罢了,还送匹马,上等好马,浑身毛皮通红如血,瞧着就知必然能知极多银子,可算是捡到宝贝了!

    那男的长得皮肤白白净净,一看肉就嫩-滑,好吃,剁了当包子都绝对好嚼得紧,大王见了一定喜欢。

    那群负责下山找“下酒菜”的喽喽们欢欣鼓舞,嘴里哼着山歌,“大王派我来巡山,我到山下转一转~”

    把那个丧失意识的红绸男子扔到马背上,让赤马来驮着,牵着马缰,拉马带人上山。

    把那匹品相上等的红马拉去了马棚里头,再把那个面容姣好的男子用最粗的麻绳捆了,绑在屋内的柱子上面,这样一来能防止这人清醒过来动弹,二来是一会儿给他抛心挖腹的时候好弄,方便用盆子装血。

    一盆冷水泼上去,那名被五花大绑的男子被冰冰凉凉瞬间刺激着醒了过来,容貌年轻的他瞪大眼睛环顾四周,也试着用力挣扎了几下,全然无济于事,想想也是,那等结实至极的麻绳,一个普通人又怎能挣得断?多多少少有点白日做梦了。

    其中一个小喽喽满脸笑意,凑近对老大说道:“大王,这小子如何处置?是否直接把肚子里头的东西全掏出来,然后煎上一煎、煮上一煮……哎呦!”

    未等那个手下把话讲完,面容剽悍的山匪头子张天龙抬手便打,赏了自己的手下一个“糖炒栗子”,厉声骂道:“蠢货,老子之前说的都忘了?肚子里面的脏器掏出来洗干净,堆到火上烤,边烤记得边放孜然花椒之类的调料,这样的东西才叫好吃呢!煎和煮都差点意思,烧烤才是王道!”

    那个脑门挨敲的小兵战战兢兢应了一声,回道:“大王说的有理,是小的记性太差,都给忘了。”

    那个一直在把玩着两柄精美长剑的张天龙也不去转头看人,而是始终把目光放在手上的血灵和青霜两剑之上,理由很简单,这两剑无论是外观还是锋利程度,都是张天龙生平头一回见,第一次见识到如斯珍贵无伦的“神物”,当然要多看上一会儿了。

    瓦罐寨张寨主顿时嗤笑一声,对着自己的手下发起嘲讽道:“你这家伙,少玩玩-女人,天天上-女人床,把自己的脑子都玩得不好使了,本来就挺一个,再傻点,不是成痴呆了?学学老子,去年把压寨夫人取回山,到现在十个多月了,你嫂子也生了,你看我有去碰过别的女人吗?一个都没有吧!这个叫什么,这个就叫深情,就叫专一!学着点,什么时候你能和老子一样深情且专一了,那你也就算有本事了。”

    立在张大王身边的小喽喽“嘿嘿”一声,谄媚而笑,奉承道:“大王对爱人情深似海,天地可鉴,实乃我辈楷模,我们这些做小弟的,该当终身以大王为目标!”

    这通马屁拍得张天龙心情更加愉悦,身心舒畅,加上了饮了大量酒水的缘故,土匪头子张天龙有些口无遮拦,自以为是的说道:“那个折腰山的火灵圣人听说过没?叫什么庞灵,十三凶徒里面排老四。听说这家伙不爱娘们儿,居然喜欢男人,你能想象吗?一个满脸胡子的大老爷们,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啧,光是想想那画面,就叫一个辣眼睛!两个男人一块儿耍大枪,这叫什么事儿嘛,多瘆人呐,你说换成老子,大早晨起来,眼睛一睁开看到的不是女人,而是个男的,我估计能一拳把那男的给打飞几米远,忒晦气了不是?”

    那喽喽连忙附和道:“那是,众所周知,折腰山上的都是一群头脑不正常的家伙,一个两个脑袋都被驴踢了,干出恶心的事情也理解。那个诸葛长怀,放着好端端的皇位不要,跑去开宗立派,净搞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这不是典型的愚蠢透顶,跟个大傻子没什么区别嘛!”

    张天龙听后立刻仰头大笑起来,那张醉了酒的脸也因为狂笑而变得更红,如苹果相似,他昔年的宗门被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带兵所灭,除了对那林老九恨之入骨以外,“恨”屋及乌,对这座英雄折腰山都抱着绝大的恶意。

    只要是有人说折腰山的不是,那便都是张天龙的好朋友、好兄弟,一辈子的铁哥们!

    “没错,都是傻子,大傻子!不单单折腰山的人都是傻的,连这座南院地界里,真正聪明的人都没有几个……”

    满脸通红的张天龙突然歪嘴问道,“喂,你说说,你觉得在天烛南院,谁的头脑聪慧,可排第一?”

    那名被唐突问话的小喽喽心里想着:“你既然问了这个问题,那我还能怎么回答,要我说真心话,觉得折腰山老大诸葛长怀最有智慧,你还不得把我剥了一层不可啊?当我傻的?”

    迟疑片刻后,开口奉承道:“哎呀,那还用说?这不是板上钉钉,路人皆知的事儿么?要说天烛南院……不,整座天烛国顶天聪明的人,那当属是我们瓦罐寨大寨主,张天龙张大王啦!如此头衔,当仁不让,舍了大王,又还有谁能当之?不配不配,谁也不配,只有大王才能受之无愧,名至实归啊!”

    张天龙被这一通夸,自觉飘飘然美不胜收,哈哈大笑数声后,把那柄金鞘长剑伸过去递给那个小嘴抹了蜜的小喽喽,道了句:“喏,这个赏你了。”

    先是吃了个砸在脑袋上的板栗,而后又得大王奖赏的小喽喽高兴至极,忙不迭结果了那柄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宝剑,拔出剑刃些许,登时便有一股极浓的血腥之气散出,那人强忍作呕的欲望,苦笑着快速把剑刃归鞘,自言自语说道:“这剑多久没洗了,怎的那么一大股腥味儿,可熏死个人了。”

    瓦罐寨土匪老大张天龙则犹在好好观赏着那柄墨鞘青刃的长剑,剑上青芒华丽,极是动人心魄,他自然不知此物正是天下八大神剑之一的“青霜”,只当这是件颇为稀有的宝贝兵器,又冲着被绑在柱子上红绸剑修发问道:“那边的小子,问你,这两柄剑,你从哪儿来的?你一个全然不会武功的废物,也配用这么好的剑?实话实话,老子兴许心情一好,过会儿赏你一个痛快的死法!”

    魏颉此时此刻闭上了双眼,嘴巴同样紧闭,不出一点儿声音,宛如石头人。

    见那年轻人已合目待死,张大寨主冷笑了几下,挥了挥手,吩咐道:“把那小子的心脏剖出来,给老子做醒酒汤!注意,动作要尽量慢些,好让他受尽苦楚再死,可别便宜了这小杂-种!”

    手下听令后应了一声“是大王”,开始着手给那名被强虏至此的年轻剑客开膛。

    先扯开魏颉前面的衣襟,露出里面的白-滑肌肤,然后从桶里兜起一大瓢的冰冷凉水,对准心脏位置泼了上去。

    魏颉受到刺激,蓦然睁开眼睛,竖起了双眉,瞠目怒喝道:“你做什么,要剖腹剐心就尽管来便是,我不怕,又往我这儿泼冷水作甚?!”

    那个负责杀人的小喽喽先一愣,随后笑道:“人心里都是热血,发烫,用冷水一激,也就凉了,生生脆脆的更加好吃,懂了不?懂了就上路吧。”

    说着拿出一柄剔骨尖刀,用毛巾擦拭几下后,对准了魏颉胸膛就要刺下去。

    就照目前红绸剑客的状态,体魄虚弱,肉躯无能,万万抵御不了这口尖刀,一旦心头中刀,决然是必死无疑!

    心知自己恐怕十有八九是要殒命于斯的魏颉两眼发直,长长叹出一口气,眉眼中流露浓浓的悲哀之情,沉声说道:“想不到我魏颉没有死在林清、王阳煦、庞灵这等顶尖强者的手上,今日却阴沟里翻船,葬身于这帮宵小蝼蚁的刀下……”

    不禁又想起了自己过去在中原的时候,曾马踏七步山,血洗吞象寨的豪侠事迹,年轻人不由得感慨一句:“自古报应不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今天恐怕就是我魏颉杀了那么多人的报应了吧!”

    坐在虎皮椅子上张天龙显得有些聒噪,他赤红着脸,肃声叫道:“这小家伙在胡说些什么,嘀嘀咕咕的个没完?是不是在骂老子,如果是,那先给我把他舌头割了。”

    负责做“心肝醒酒汤”的小喽喽如实答道:“大王,这小子刚才说,连林清、王阳煦,还有庞灵,都没能杀得掉他,今朝送命在这里,算是报应不爽。”

    张天龙凝视着那一袭红绸,猝然放声大笑起来,道:“休要管他,这小子临死前患了失心疯,在说些胡话呢,什么庞灵王阳煦的,若是这些人出手,他只怕连叫唤都做不到就被弄死了,还说什么杀不掉他,净会放臭-屁!”

    这位瓦罐寨大寨主曾见识过折腰山人间真武,武道造诣绝强的林清林老九的杀人风采,只是一个瞬息间,便轻轻松松秒掉了四阶洗髓境的老掌门,又以极度残忍暴虐的手段取走了人的性命,杀人如呼吸。

    时隔多年,林清那幅凶霸可怖的模样,至今都还深深的烙印在张天龙的脑海中,故在土匪老大张大寨主的认知里面,像林老九这种天罡境的绝世高手,就等同于是“神仙”或者“阎-王”一般的存在,普通人,或者说是修为境界不够高的人,在他们面前,那根一只蚂蚁没有区别,反正都是一下即死,连任何反抗挣扎的余地都不会有,说死就死,命贱如纸!

    所以那个穿红衣服的年轻小子说的话,才会被张天龙当成是疯子的癫狂言语,他哪儿会知道,那个红绸剑修不仅成功在天罡境大能的猎杀之下存活,甚至才成功反杀了“人间真武”林清、“剑王”王阳煦和“火灵圣人”庞灵,三大天罡境,均在和魏颉一战过后凄惨身死。

    然而,即使是八阶天罡武夫、剑修、刀修,都没能宰掉的年轻剑修,竟会那么悲惨的死在这里。

    死在六嶷山上这么一个小小的土匪山寨里面。

    死在一柄专门剔骨割肉用的牛角尖刀之下。

    来天烛之前,魏颉无数次猜想过自己如果真的死在了异国他乡,到底会以一种怎样的形式死去?

    他想过太多太多的假设,但就是没想过自己被一群山匪绑架,死后沦为山寨贼首用于醒酒的肉汤材料……

    但事已至此,已然回天无力,自救已经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武器丢失,血灵青霜俱落敌手。

    真气全无,挣不开粗-硬结实的麻绳。

    窍穴闭绝,无法以心力操控杀伐法宝。

    体魄已碎,没法扛住尖刀的戮击。

    唯有“尘仙”心境仍坚不可摧,制使魏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保持着不屈不挠,勇者无畏,当不惧赴死。

    死在这儿,就死在这儿吧。

    反正横竖都是客死异乡,都是死后无坟无冢,化作幽魂鬼物,飘荡天地间,届时,总该能回到家乡看上一看。

    能去看看江南的春暖花开,能去看看长江的江水滚滚,能去看看黄河的大浪淘沙,能去看看五岳的巍峨雄壮……

    能去看看自己的那些“故人”们,都过得怎么样了,都还有没有好好活着,有没有为了心中期盼之物坚持不懈的努力着。

    没有努力也没关系,只要他们能过得好,能开开心心的活着,就足够魏颉胸中欣慰,死而无憾了。

    说是死而无憾,但其实魏颉此生多憾。

    憾没能对得起那些朋友,憾没能对得起父母,憾没能对得起祖国,憾没能对得起中原百姓……

    憾也不憾。

    对父母亲朋,对中原故国,对天下苍生,魏颉憾固有之,但无愧,丝毫无愧!

    若有来生,今生所走的路纵是再走一遍,再做一遍当年的选择,魏颉也能接受得了,因为这就是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好埋怨和懊悔的。

    凡是过往,皆成风景。

    既然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既然生死已定,既然人命不由己,那就坦然接受便是。

    魏颉曾向“老天爷”抗争多成百上千次,可结果却是这样,生与死,全然不是自己能够管控得了的。

    终知时运皆由天定,半分也不由人!

    被死死捆绑在柱子上的红绸客魏颉又一次闭上了眼睛,并未叹气,脸上不起波澜,只是轻飘飘的淡然道:“来吧,杀了我吧。下一世,我再好好活。”

    就在那柄尖锐牛刀即将触碰年轻人胸口之际,有人匆匆自大堂门口闯入,脸色煞白,上气不接不接下气,那名脚步踉跄的小喽喽喘了好几口气,张皇叫道:“大王,出大事儿!”

    坐在西首-长椅上张天龙眉头一轩,怒道:“到底发生何事了,这等慌张?!”

    那小喽喽低着头,有些扭捏勉强的说道:“有一袭白衣仗剑……骑着青色大马杀入了寨子,把,把……”

    瓦罐寨群寇之首的张天龙很不耐烦,面红耳赤的追问:“把什么呀,别结结巴巴的,有什么就说!”

    那山寨小弟用力咽了一下口水,终于吐出了后面的话:“把大嫂,还有嫂子刚生下来不久的孩子都,都杀了……”

    张天龙失声“啊”了出来,往那张铺着老虎皮的椅子后背上靠去,身子几乎彻底瘫软,没了骨头。

    显然是被这巨大噩耗震惊得如同五雷轰顶!此地无银三千两的江湖谪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