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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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醒来的封随意外的睡了个好觉。手臂紧紧箍着娇小的人儿,勒得不适得粉气小人也没有反抗的心思,更加顺从地卧在封随怀里,勒得太紧导致不太顺畅的呼吸带来紧皱的小眉头,潜意识想用嘴巴帮忙呼吸,微微张着,静态的画面带着诱人的动机,下身立马起立表示对林怜的敬意。 封随记着自己昨晚怎样放纵欲望,如何低服于本能,又是怎么睡到这张烂床上,甚至,还亲了两次林怜。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怜,脑子里有两个小封随,一个小封随举着手枪说这是自己买回来,想怎样就怎样,自己昨天纵欲,现在想要他并没有什么不对。另一个存在很久的小封随肩上气愤的端着火箭筒,明明白白的宣誓,眼前这个人,不仅害了自己年幼的弟弟,还离间了自己和母亲,仅仅只是自己买来的玩具而已,自己很厌恶他,昨天晚上和现在,都应该对他的种种感到恶心!不堪!肮脏!脑海里有互殴的小人终于停手,谁也不愿投降,各自僵持着互瞪着对方。 理了理思绪,无可奈何的翻身平躺下,快脱落的天花板进入眼帘,落下来砸死我吧,昨天晚上都干了什么,竟然会亲林怜,还抱着人睡了一晚上。昏暗房间右边灰墙上方正的小口,透出清晨透白的一束光线,在空气中折射出一条光亮的通路,驱散暗淡发霉的分子,是唯一的亮光。 身边的林怜没了束缚轻微动了动,还未清醒的几缕呆毛倔强的翘起身子。 怎么头发脾气和林怜性格根本不相似,封随见林怜快醒了,碍于本能的自尊心,立马调到高冷人设。又见呆毛直愣愣的挺起胸膛向自己示威,忍不住吐槽林怜怎么头发这么不懂事,立起来给谁看!零容忍任何事物挑战自己男人的尊严,马上伸出大掌,强制按下眼不见心不烦的呆毛。 “封、封先生,您、您醒啦…”头上莫名出现的大力,一下按碎了周公。热乎乎的被窝提醒林怜,旁边还有座难伺候却温暖的大佛。才睡醒难免声音有些软,热气烘染得形骸更加松软。 软软的声音一下拨动封随本就情动的下身,自己横在软玉温香的腰段的手,可以感知到具体多软。扛着火箭筒作祟的小人再一次出现,警告封随,身边是一个狠心、放浪的怪物,自己可以找女人解决,不能因为习惯一而再,再而三的停留在这里。封随被心里的小人吵得烦,语气冷硬,“别他妈发骚,起开,粘在老子身上做什么,” “恶心死了,贴老子一晚上,上去还得洗澡。耽搁老子赚钱时间你赔得起吗你,又穷又脏的,” “晦气,滚开滚开,老子一会儿要吃面,滚上去给老子煮面!” 果然昨晚的一点点温情是虚无缥缈的,自己抓不住就不会再有了。“我、我这就、去。”当即清醒,速即下床,快步往楼上赶,一出被窝冷空气突袭,激起林怜一身鸡皮疙瘩。 等林怜推开厨房和楼梯相连的门时,地底昏暗的房间终于迎来大亮,光亮渗透进蜿蜒曲折楼梯下肮脏的一角,逼仄窄小的通道,僵直破旧的钢丝床,床后边是灰败落旧的旮旯卫生间,头顶昏暗发黄的钨丝灯,白日里甚至还没有旁边的小方口明亮。 地下房室里最宽敞的,当是有床一半大的电梯门,封随嫌弃昨天脱下的旧衣裳,裸着身子回到房间,关上衣柜门。站在浴室里,连带着洗去昨晚的种种不堪,封随站在热气里,看着白雾不断上升笼罩在光影里,和自己刚醒来见到的光不太一样,浴室里的光,好重,早上的光清亮些,是不是林怜在的时候光都会更好看一些。 “真是,魔怔了我。”用力搓搓脸,试图让自己清醒。快速冲完澡穿戴整齐,抽出纯白色领带,娴熟地挂在脖子上,修长的手指慢慢系着领带。猝然想起林怜,穿着自己的白衬衣,手指紧紧扣着灶台缘,两条粉白的腿挂在黑色大理石上,整个人晕染粉气,一双狐狸眼眸里浸着水,局促羞涩又显得可爱纯真,勾在人心上缓慢的磨着。如果,再在白衬衣上系上领带… “想什么呢卧槽!我他妈真是疯了!愺!”火箭筒炸裂幻象,致使使用火箭筒小人的主人怒形于色,在房间不断调节情绪,适时挂上和煦儒雅的笑容,方才下楼。 “张叔,早。”温顺的语气,温柔的笑容,“张叔昨晚什么时候睡的?” “检查完水电就睡咯,唉,人老了,检查水电也废半天的劲。”张国庆见封随早上精神不错,冲了杯蜂蜜水递过去,“人年轻也得爱惜自己,少喝点酒,那玩意对身体可不好。我听夫人老爷说你弟弟今天回来了,叫你回老宅吃饭呢。” “我知道,张叔,昨天母亲给我打过电话了。晚些公司处理完事务就去。张叔今天也回老宅吗?”接过蜂蜜水轻抿着,封随不太喜欢甜腻腻的东西。不过,这蜂蜜水,和林怜的味道有些像,酸酸甜甜的。意识到自己又想起林怜,泄愤似的两口吞噬了个干净。 “急什么!年轻人真是!喝太急对胃不好!现在不爱惜自己身体,等你老了才知道,不听老人…” “好嘞张叔,我一会儿要去公司,先去吃早餐了。您多多爱惜自己身体,我还指望着您以后还给我管家呢。” “那你快去吃东西,老板得起带头作用,当年老爷也是勤…” 身后的唠叨声渐行渐远,餐桌上摆放着热气腾腾的面条,和昨晚相比,吃起来好像没有那么香,不过味道还是一样,不愧是自己的专人小厨子,还不错。今天可以奖励他一个拥抱。 林怜见百叶窗下的面条被端走,立时飞奔回地下室,把封随走时掀开的被角紧紧塞在枕头下,捂紧边角。林怜想留住封随的气息、味道,期盼等到晚上自己回来,还能拥有如同被随抱在怀里似的被窝。做完这些又赶紧上楼,担心像昨天一样封随会进厨房。 倘若封随会进厨房,虽然说话难听,说不定还会动手打人,不过,自己还是很想见见他,苍白零碎的自己,也试图想要填满封随的心。 贪嗔痴恋,不过只是幻想罢了。 纯白无暇的门,漆黑的把手,始终在一条硬直阒然的线上,不弯不拐地回视林怜,针落有声的环境,不由得思绪发散着,上天会垂爱谁呢,会把封随爱人的剧本给谁呢?封随以后会为爱的人流泪吗?自己这些年来的踉跄清冷,或许霄壤之殊的这八年里,他有难以言表的苦楚,可自己献出去的真心,没有一次落地的回响,悬于半空,永远活在害怕失去封随的恐惧里。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这世间一切岂能尽如人意,只能,但求不愧于心罢了。 直到大门发出挠人的声响,汽车轰鸣声,门如往常,万籁俱寂。 林怜吸取昨晚的教训,始终静静的守在厨房,张叔检查水电时告诉林怜,“不用等封先生了,去睡吧,他今晚不回来了。”临了补充道,“明早也不用做早餐,你这几年辛苦了,也没休息过,明早多休息休息吧。有事我再叫你。” 关门落锁,“去睡吧孩子,挺晚了。” 这一休息,便是三个月。三个月的昼想夜梦,堆积的无声思念,汇聚成林怜吃不下任何东西,胃部不断绞痛,死命按着胃,怕封随随时回来,可怎么做都是徒劳,它在持续不断的抽搐,疼,胃里的东西几乎都要翻滚出来。只有吐完之后,蹲着能好受些,却没有再次站立的力气。 可胃里绞痛,抽筋一样感觉还在继续。刺痛,如刀割针刺一般;灼痛,火烧的感觉;隐痛,不舒服却又形容不出;堕云雾中林怜想,自己是不是快死掉了,持续蹲下,起来,又蹲下,又起来,往复式趴在马桶边,胃里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难受。 就这样熬过了三个月,林怜迎来了封夫人。 甘之若素的清晨,林怜等来了封随爱吃的清汤面,两碗。 张国庆不喜欢封随昨晚带回来的小孩,明明是个男人,唇红齿白,形貌过于昳丽明艳,尤其是一对狭长的眼睛,一看就不是好人家的孩子。张国庆不喜欢封随带这样的人回家,冷着脸一直没给好脸色。跨进厨房告知林怜今早煮两碗面,看见林怜乖乖巧巧的候着,忍不住想,都是封随领回来的,怎么就差别这么大!!“小怜,给封先生准备两碗面。” “两、两碗吗,张叔?”林怜忙不迭烧水,配佐料,“要、要加蛋吗?” “不加!封先生加,另一个不加!真是的,怎么什么人都往家里领。”张国庆觉着那小孩整个就是狐狸精样,居然都勾得封随把人带回家了。 “那、是,封先生,的朋朋、友吗?”听到封随带人回家,林怜心里陡然空了一下,封随总是能让自己的心停滞。上一次带回家的封尤,让自己在地下室七年,想到这儿,冷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一次,会是谁呢?应该不会再和自己有关了吧?自己只要乖乖待在厨房,会相安无事的,林怜安慰自己,别怕别怕,自己很乖不会有事的。 两碗香喷喷的面条冒着香气静候在吧台上,蒸汽抓住窗沿不断向上攀爬,湿漉漉的挂在百叶窗上,凝结成一小颗一小颗的水晶,反射出厨房光里,望着两碗面发呆的林怜。 “小怪物呢,张叔?叫他出来认人。”扣紧袖口,衣冠齐楚,深灰色的大衣相近于柳南身上灰色的休闲装,慢条斯理的领着柳南坐上主位,“这可是他的熟人。” 还没从“小怪物”称呼中反应过来的柳南见到了真人,落锁的厨房门里走出一个,过份单薄瘦削的小人,身上挂着宽大的旧袄,洗的发白得羊羔绒裤,松松垮垮的随步子迈出飘荡得厉害,脚上不合适的一次性拖鞋,走在冬日冰冷地板上,整个人白得仿佛快要消散,低垂的头,过长的刘海,用力绞紧而显得通红的手,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害怕,在微微战栗着。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柳南,以后叫封夫人。”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人,好像更瘦了,自己不是闭一只眼让他吃饭了吗,怎么吃了还不长肉?抖什么?自己又不会打人。我的衬衣呢?这又是谁的破袄子!丑死了!干嘛不穿自己让张叔丢的新羽绒服!怎么又不抬头!“站着干嘛,叫人啊!” 柳南,自己小时候的孤儿院里也有一位柳南,像确认似的,林怜抬眼看见了上天选中的幸运儿,“封、封封夫人。” “封封封,封什么封!连贯一点行不行!再结巴就把舌头捋直了再说话,大早上的专程恶心人是不是!” “看看你穿的是什么!老子那么大一个封家,少了你吃还是穿!穿你妈个破衣裳,丑的要死!什么八怪真是!” “老子叫你认主人,不是叫你他妈叽叽歪歪说不清楚!重新叫!叫到不结巴为止!” 柳南第一次在金飞楼便见识过了封随脾气不好,这三个月里陪酒更是充分认识到了封随的喜怒无常,昨晚莫名其妙让自己上车,却一路上静默无言。柳南躺在封家客房里的真实感,快被欣喜若狂冲昏头脑时,蓦地冷静思考自己怎么突然间会得到封随的青睐,自己真的能摆脱金飞楼吗,自己是不是真的能飞上枝头时,瞬间清醒,不对,这一切都不对,自己并没有能耐能攀上封随。从小就是传说的精明人物,从未表现出对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关心,现在乍然带自己回家一定别有用心。只是不知道这心会用在哪位贵人身上,封随的心,用在哪儿,哪儿就得遭些磨难。 现在想明白了。封少心里的贵人,是自己小时候羡慕被带走的林怜。可依照现在来看,可真是阴差阳错,局中者看不清自己的心,而自己羡慕的林怜过得并不好,甚至不如金飞楼里最下层的清洁工。没有自由,没有人爱,甚至吃穿,或许都是问题。 果然,封随的心,必会灼伤人。这世上的人,总是难得看到别人的难言与痛楚,从而难以感同身受,可柳南清晰地看到了林怜的痛楚。 林怜从小在孤儿院便是最弱小的存在,大家嫉妒他和校长在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大家在挤宿舍时,他被校长抱着哄着回房间;大家独自洗衣服时,校长会搓着他的小衣服逗他笑;大家在打扫卫生时,他总是在校长怀里软绵绵的笑。大家的嫉妒疯长,待到林怜搬到宿舍开始,他便是一个被欺负的傻子。每个人间接或直接的伤害过他,最后,却是校长用他,换来了大家最后三年的安稳生活。 了然看见林怜现在的样子,柳南骤然想起老校长,老校长在他被带走后三年,便解散了孤儿院,在县城里的图书馆做图书保管员,自己好像进了金飞楼这些年再也没回去过,或许今天见到林怜,上天在提醒自己,该回去看看。 咫尺距离的封随,比自己以往在金飞楼看到的任何一次,都要收不住情绪,格外的,悍戾、狞恶。大家都爱抽象的封家掌权人,也许,这才是封随具体的真实禀赋。 人道主义的起点在于一个人面对另一个受苦的人并且心里咯噔一声:如果我是他呢?(1) 柳南并不会是林怜,可他现在同样处于封随目下,自己或许并不能同林怜心有戚戚(2),但傍边手指轻敲着桌面,随意坐姿的封随,宛如一座大山矗立在每个人的身前,令人敛声屏息。 “封、封夫人…” “封、夫人…” “封夫人…”是自己孤儿院里同宿舍的南哥,他真好看。和封随坐在一起,像一家人。赓续叫着封夫人,气咽声丝,林怜克制着快要溢出身体的摧心剖肝感,好疼好疼,呕心抽肠大概也不过如此了。封随的目光是印在自己身上两个大窟窿,滴在地上的血,会弄脏了他的家。 “哟,这不是能不结巴的吗,”眼前小人喊完第三声封夫人好像失去生气般,除了刚刚抬头看柳南,一眼也没给过自己。“滚回去,看见就烦。” 张国庆从不在封随说话时插嘴,封随接手封氏集团以来也很少用敬语,但封夫人的位子,怎么让眼前这个小鬼坐上!如果非是男人还不如林怜!“大少爷,您,是认真的吗?这小孩…” “张叔,我很喜欢他,我愿意和他结婚,让他成为我的夫人。”封随目光并不在回答张国庆,透过蒸汽,他在看握着厨房门把手,过份清瘦的背影,有些模糊不清,不过看不清才好,他刚刚都没有看过自己! 林怜听见了这八年里,最让自己难过的话,我很喜欢他,我愿意和他结婚,让他成为我的夫人。 注:(1)选自:刘瑜 (2)心有戚戚:形容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