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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往事

    临水镇初中的毕业班老师办公室里,一个未长开的少年站在班主任的座位面前垂着头,额前的刘海已经很长,遮住了眼睛,此刻看不清他的神情。

    长得有几分秀气,还处在变声期的声音有几分稚嫩。

    “就算你爷爷病重住院了,还有你的叔叔伯伯们照顾,现在初三了,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读书。

    你请一个月假干吗?何况双休日也可以去医院陪你爷爷。”班主任推了推眼镜,颇有几分责备的意味在里面,语气算不上疾言厉色,但也刻板生硬,“如果我批了你这个假,你荒废了学业,对得起你去世的父母,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给予你帮助的老师同学们吗?”

    “好,我知道了,老师。”贺炀垂着头,从办公室里退出去。

    班主任的话让他无从反驳,他欠了许多人的,可他没有能力,没有任何能力去偿还这些,如果他想继续学下去,他会欠的更多人情。

    所以他妥协了,在这之前的贺炀有些腼腆,有些乖巧,有些怕生。

    不是那样张狂的模样对谁都恶言相向。

    对,整个学校发起捐款帮助他的学业,学生几块老师几十或者上百。可他在台上,摄像机对着他,一人过来了他就鞠个躬。

    他不需要这些,如果是真心帮你,干嘛又搞这么大的排场?

    不过是个小丑。

    时至今日,这些钱财,他都一分没用,确实,他不自信,因为许许多多的原因。

    父母在外务工,爷爷干农活,而他无论刮风下雨都是一个人来来去去。刚步入青春期的孩子不懂事,又觉得自己成熟极了,喜欢攀比物质,而不是学习。

    班上同学的mp3丢了,会有人说是他偷的,只是因为穷吗?

    班上的同学都喜欢拉小团体而孤立他,趁着上厕所的时候,会有人把他的笔弄坏……

    这样的事情还有许许多多,因为穷,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贺炀的爷爷告诉他,人可以穷,但脊梁骨一定要挺直。

    这些事情他从来没跟家里说过,他怕家里人担心,只能自己消化,后来啊,后来他发现,这样一步步地退让是没用的,不如用拳头说话来的管用。

    班主任不批假,到周末回家的时候,已经发现爷爷被叔叔接回了家。

    爷爷已经瘦得颧骨突出没有了多少肉,胸前清晰可见根根肋骨,而头发灰白,脸色蜡黄,老年斑和皱纹交织着。

    却依稀可以看出来他年轻时候的模样,也是个帅哥。

    “医生不是建议住院吗?谁让你把爷爷接回来的?”贺炀扯着他的小奶音和叔叔呛声,眼里蓄着泪水,一颗又一颗地滚落下来。

    他看不了这样的场面,抚养他长大的老人家躺在床上,连说一句话都觉得很累,艰难地呼吸着。

    他不愿意再让爷爷闹心,两个人只在门外吵着。

    “家里没钱了,医生说肺肿瘤,这把年纪已经动不了手术了,在医院里也是吊着命而已。

    一天那么多钱你出啊?

    他是我爸爸,我有钱会不给他治吗?”叔叔低着头看着眼前矮矮的一只贺炀,说的那样的理所当然又理直气壮。

    “你去借啊,叔叔,求你了。”贺炀抽噎着,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他不能,真的不能再失去爷爷了。

    叔叔只摇着头,也没说话。

    贺炀和他对峙着:“等我长大了,我还,好不好。我给你打欠条。”

    谁愿意相信一个初中小屁孩的话,他欠下一屁股债,等贺炀还,谁知道多少年以后?理智的成年人才不会做这些事。

    老头子迟早要死的,送医院有什么意义,像现在这样每天一日三餐地伺候着,端屎端尿,他就觉得已经够了。这是所谓的亲生儿子,贺炀的叔叔的想法。

    “不哭了。”爷爷艰难地扯出一抹笑,说出几个字,“娃儿该回去上学了。”

    “我不去,我要看着您。您说过,要看我上大学,要看我结婚的。”贺炀摇着头。

    “不听我的话了?”爷爷的话,贺炀不敢不听。

    可这一去,就没能够见爷爷的最后一面,什么学习最重要,明明是最不重要的事情。

    所有人都觉得他当下最重要的事是学习,可他只想陪着那个全世界最爱他的人走过最后一段路而已。

    爷爷是在一个春天离开的,山上的杜鹃开得正好,雨细细密密地下着,落入泥土里,贺炀匆匆地从学校里赶回来,不过才几天而已。

    爷爷躺在白布下,就好像睡着了一样,贺炀怔怔地不敢信这一切,明明,几个月前他还是看起来好好的。

    少年站在灵堂上,看着村里的人一个个来祭拜,直到别人给他换上了衣服,嘴里塞了洋元,贺炀跟着上了车子,浑浑噩噩地跟着上了车。

    别人哭的昏天暗地,他却一点眼泪都没有流,直到变成了那么一小个盒子的时候,他想,他才想,爷爷或许是真的离开了,再也不能跟他说话了。

    贺炀这才蹲在角落里哭的泣不成声。

    他的全世界,都暗了,失去了本该有的颜色。

    贺炀穿了一身白,跟在后面,捧骨灰盒的是叔叔,而婶婶撑着灵旗,最前面的是引路人提着的白色的灯笼。

    而后面是敲锣打鼓声,和放鞭炮的声音。

    家里还在做着丰盛的饭。

    怪不得说红白喜事,那些平时不大走动的亲戚哭的比贺炀都要伤心,只是他听不请这样的声音,只是麻木地跟着人群走。

    记得也是这样的一个阳春,贺炀想,我啊,我可能做不到爷爷你所期望的那样了。

    那时候的他,多么希望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人,这样就可以保护他想保护的人了。

    ·

    我记得爷爷喜欢烟酒,却不饮烈酒亦不饮啤酒,他说烈酒伤身啤酒过俗。

    烟只抽大前门或者两块钱一包的雄狮,因为穷,也因为省钱。

    听人说,爷爷小时候,父亲很早就离开了,他靠着自己考了会计。那时候是吃大锅饭的时候,多少人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珍惜,他总是说:现在你们啊,真的是活在神仙洞里。

    爷爷喜欢读书,一手软笔书法写的很好,过年的时候村里人总是请爷爷写春联,偶尔会拿几个鸡蛋说是报酬。

    爷爷也笑着拒绝了,我小时候其实读过很多诗,也看过很多书,其实大多不懂其中的意思。

    爷爷却说,我们家要出一个读书人,总是热衷于培养我。

    算是他年轻时候没有完成的梦想,他说,他小时候是拼了命的想读书,你们是让你们读都不想读。

    爷爷说,人可以穷,但是一定要无愧于天地,行得正,等老了才不会后悔。

    还记得幼时,他总会在尚未开饭时,斟满一杯,小口地抿着,老旧的电视机放着他喜欢的抗战剧和时事新闻,因为耳背,音量开得很大,此时我便会坐在他的腿上与他一同看,有时会好奇地注视着他杯子里的透明液体。

    那次,爷爷许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带满笑意地揉了揉我的乱发,拿起筷子往酒杯里蘸了一下,然后放到我的口中,我欣喜地舔了舔筷子。

    结果如大家所料,神色立马古怪起来,哭喊着要喝水。嗔怪地看着他,他也好似没注意,不紧不慢地把水递给我,眼角却浮起了一丝恶作剧成功般的笑意。

    这就是他,老顽童一般的他。

    爷爷一杯酒要品上许久,他说这才能喝出酒的味道,我自是不信,脑子里满是儿时他戏弄我的场景。

    其实春天的微雨和爷爷的酒是最配的吧,他穿着白衬衫,在老旧的木桌上和着雨声抿着清酒。

    若我在他旁边,他定会向我叨叨家里他种的花草什么时候要开了,或是哪里的野笋长了。

    我喜欢在春日里,叫他出去务农的时候顺便给我摘一些野莓来,他总是说:“这有什么好吃的。”

    却还是会给我带小半兜塑料袋,冬瓜都能被他炒糊然后梗着脖子说爱吃不吃。

    最好的,总是会留给我,夏夜里,坐在廊下的藤椅上,摇着蒲扇拿着茶缸看星星。

    他说:他最喜欢深山里的野兰花,家里的几株是他年轻的时候山上挖过来的,和其他的花不一样,不争奇斗艳,可以扛得住风霜雨雪,香气袭人,品性高洁。

    娃儿,你以后也要做兰花而不要做牡丹。

    中学开始我就不常回家,因为是寄宿学校,那是我最后一次看他喝酒。

    是我不够细心,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爷爷连看他最喜欢的抗战剧的精神都没有了,他应该是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却又不想给家里造成负累所以选择不说,直到倒下为止。

    同样是春日里的微雨季,爷爷的眼眸依旧深邃,望着我像是要洞穿什么。

    但他干瘦的样子就像是骨架外面包了一层皮,脸上一深一浅都是岁月的痕迹带着斑纹。他没有和我谈论春天的花草,含混不清地跟我说着学业、我的未来还有家里的大大小小的琐事,我心下一酸,总感觉他是要向我托付什么,忍着泪意跑开了。

    我想,如果那时候,我没有不耐烦地跑开,而是听他说什么,是不是会好一些。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爷爷留给我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一栋房子,以及那些田地。

    我知道,我不该恨叔叔婶婶他们,他们是穷,也没钱,就算花钱,爷爷也只是多活一些时间而已。

    可是我没办法,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办法不去恨他。

    在爷爷离开以后,他觊觎房子,觊觎田地,甚至觊觎爷爷留下来的钱。

    叔叔说:我给他花了那么多钱,难道这些不是应得的吗?

    应得不应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爷爷给了他生命,培养他成人,他给爷爷养老送终,才是为人子,所应尽的本分吧?

    其实我更恨的是我自己,我恨我自己为什么才十几岁,为什么没有能力?就好像天煞孤星一样,所有爱我的人都先后离开了。

    而我还活着,黑夜里最后一束光,也消失了。

    那时候我不懂,失去了前进的方向,一片大雾迷茫。

    而很久以后,不知道是哪一个夜里,我才逐渐明白,爷爷给我留下的外在的,都是最不重要的,最主要的是,我是他生命和意愿的延续,我记得,爷爷就还存在着,我继承了他的思想。

    他留给我最重要的,就是我自己。

    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关乎到在外人眼里,养大我的那个人是怎样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