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

    (三年后)

    “郑向哲,这是送你的圣诞节礼物。我今天晚上的飞机回国过寒假,礼物提前给你。”郑向哲的室友,住在二楼左手边那一间的女孩忽然拿出一个包装好的礼物盒子递过来。

    “谢谢。”正在弄早饭的郑向哲接过礼物拆开,是一本关于圣诞节的诗集,边角有一些破损,但整体保存的还不错。

    “我夏天去纽约的旧货市场时看到的,翻了一下,虽然是圣诞节相关,但也有几篇是关于爱情的。你是 收集情诗,对吧?”女孩笑了笑,把自己用过的餐具放到水槽里。

    “谢谢。”郑向哲又道谢了一次,人家这也是有心了。他仔细地翻看着诗集,忽然闻到焦糊味儿,才想起来,自己还开着炉子,赶紧手忙脚乱地关掉电炉开关,然后又想起什么似的,抬头问道:“今天需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女孩摇摇头,“我有男朋友了,他找了朋友送我们去机场,前两年多亏有你送,今年不用了。”女孩是喜欢郑向哲的,她搬来这个房子快2年,就明示暗示的追了郑向哲快2年,可惜郑向哲一直有求必应却又无动于衷。至于诗集,说来可笑,她之前一直以为郑向哲是10月的生日,因为曾经看过郑向哲独自站在厨房里对着一个点着蜡烛的小蛋糕发呆,后来又默默吃掉。所以夏天出去玩时她买这本诗集是想送给郑向哲做生日礼物的,结果被郑向哲一脸古怪地说不是10月的生日。她那时一下就意识到郑向哲有喜欢的人,或许是暗恋,又或者只是不在身边而已。所以她干干脆脆地放弃,入冬前接受了别人的追求,现在把这本书当做一个没有特殊含义的圣诞节礼物送出去,算是彻底终结掉这1年多憧憬又忐忑的心情。

    郑向哲点点头,他看了一眼糊掉的早饭,没了胃口,于是把锅里的燕麦粥倒掉,然后把水槽里所有的餐具都一起洗了。他拿着诗集走到一楼连通地下室的门前敲了敲,然后打开个门缝大声说道:“许明昌,该起了,你今天还有考试呢。”他听见楼下的人咕哝了一声什么,然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关上了门。

    许明昌是他曾经带助教的本科班里的学生,碰巧租到了一起,结果就算他不再教那个班,这人也赖上他了。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喜欢杨晓羽,是因为住在一起的陪伴,是因为杨晓羽对他的依赖,可这屋里的人也都这么陪着他,赖着他,他却没生出什么别样的心情。

    他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书桌前细细翻着看诗集。有一篇关于槲寄生的,他很喜欢,于是拿出本子誊抄过去,然后记下日期。合上书和本子,他还是觉得不够,于是站起来走到床边挂着的白板前,擦掉上面原本的字迹,又按照记忆慢慢把刚才那首默了上去,然后在最下方写道:晓羽,你有半年没有和我视频过了,你还好吗?我没有忘记你,我还天天想着你,你呢?

    写完,郑向哲终于感觉好些了,仿佛这些字写出来,就像已经说给杨晓羽听过了一样。3年前,他来到美国,除了觉得杨晓羽可能会慢慢忘记他,多少也有点希望自己能慢慢放下对杨晓羽的不伦情感。可后来他看到法国诗人Roger de Rabutin写于17世纪的诗说:

    Absence is to love what wind is to fire;

    it extinguishes the small, it ihe great.

    (距离之于爱情,就像风之于火。它吹熄那些微弱的,却助长那些炽烈的。)

    他这才知道自己虽然是先离开的人,却也将是怎么走也走不出去的那个人。于是他开始收集情诗还自己写情诗,攒出几大本放在书架上,假装它们都已经被寄给世界另一头的杨晓羽了。他本来是研究写作和修辞方向的,去年也换了导师转成诗歌与写作方向,连人生轨迹都因为杨晓羽改变了,然后心甘情愿得活在自己画出的牢笼里。

    他站在白板前许久,终于叹息一声回过神来,准备收拾一下去学校。他今天上午有一堂监考,所以穿得稍微正式了一点,不过西装外不好穿羽绒服,深色的毛呢大衣裹得再严实也还是透风。他的车是辆不知道二手还是三手的老本田,没有电热座椅,等车里暖和过来,就已经到学校了,又得吹着冷风从停车场走出来。他进办公楼之前拐到旁边的楼里先去买咖啡,等咖啡的时候就看着挂在墙上的menu发呆,上面写着现在有圣诞节期间限定的热巧克力,他就又开始胡思乱想,比如杨晓羽现在还喜欢喝热巧克力吗?圣诞限定的热巧克力和普通的有什么不同呢?以前就喜欢吃甜的杨晓羽会喜欢这一种吗?

    郑向哲去办公室放下包又跟导师Joe打了声招呼,就去教学楼了。本科生真是一群让人着急的小孩,郑向哲以前听杨晓羽说过监考老师站在身后简直没法答题,于是很少下去走动,直到快结束时才转了一圈,结果余光扫过几份试卷就忍不住在心里摇头叹气。这题难吗?不难啊,怎么答成这样呢。杨晓羽呢?还没到大学期末考的时候吧,有没有好好学习啊?半年了,是不是没有考试压力就和同学玩去了,所以才没时间和他视频呢?

    考试结束的闹钟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才发现自己又想到杨晓羽身上去了,幸好同组监考的Lisa正站在讲台边收试卷。Lisa是个年纪非常小的博士生,就是传说中的天才类型,她有一头俏皮的棕红色头发,说起话来却老气横秋,可能是因为有个年纪比郑向哲还大一点点的女朋友的关系,一起生活久了大约总是要变得有些相像吧。那么杨晓羽呢,3年不见,是不是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性格了呢?

    “郑向哲,你今年又一个人过圣诞节?Judy和我打算去纽约过圣诞节,她说很有意思,也很漂亮,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Lisa一边问一边和郑向哲一起往办公楼走。

    “不了,谢谢。你们俩谈恋爱,我跟着去多碍事。”郑向哲缩在大衣里摇头,实在太冷了。

    “纽约比咱们这热闹,你去了说不定有艳遇呢。”Lisa笑起来。

    郑向哲又摇摇头,说:“我跟你说过的,我有喜欢的人了。”

    Lisa长长的叹息一声,说:“情圣啊,郑向哲。中国人的隐忍和浪漫都在你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3年没见过面,你还站在原地吗?那个人说不定都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在美国,没人能这么等下去,别说3年,3个月可能就完蛋了。”

    郑向哲再次摇摇头,没再说话。

    Lisa耸耸肩,决定不再说这个话题,每次说到这里,郑向哲就瞬间老了似的,她是真希望这个英俊又温柔像她哥哥似的人能往前走,然后开心起来。

    郑向哲回到办公室脱掉大衣坐下来,准备打开电脑开始今天的研究计划。Joe走进来边翻放在桌上的试卷边叹气,他忽然抬起头,说:“郑向哲,你去监考的时候有人找你,你们碰上了吗?”

    郑向哲摇摇头,问:“学生吗?我是带下午的office hour,怎么会上午来找我呢?”

    (作者有话说:假如又被盗文的话,我来做个宣传,读者qq群号:679329273,海棠文学城或者米国度都能找到我哦~)

    Joe也是研究诗歌的,是个身上带有相当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所以用带着点夸张的口气说:“我以为是你朋友。除了你,我还没在我们学校见过那么好看的亚裔学生。不过年纪是有点小,看着跟我儿子差不多大,15、6的样子,他手里还拖着个黑色的箱子,他说他会在附近等你的,不会是没等到就走了吧?”

    郑向哲疑惑的想了一会儿。15、6岁?他不认识这个年纪的人,不过白人看亚洲人一向看不准,估年纪都偏小很多,而且关于好看不好看,怎么说呢,不同种族的审美其实差别很大。

    “我去看看。拖着箱子,对吧?”郑向哲边说边站起来,他乘电梯下到一楼在楼道里转了一圈,依旧没见到人,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却快了起来,没有来由地感到焦躁,仿佛一定不能错过这个人似的。所以,虽然他觉得这大冷天一定不会有人在户外等,却还是决定出去看看。

    大门侧面的石柱后站着一个男孩,个子很高,穿着带破洞的牛仔裤和黑色羽绒服,细软的头发垂在眼角边,比以前更加漂亮的侧脸被阳光照成了浅金色。

    “杨晓羽!”郑向哲听见自己的声音,他的嘴甚至先于他的反应,他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认定了这个虽然漂亮却变化很大的侧影是属于杨晓羽的。

    男孩猛地转头看过来,可在郑向哲眼里,那仿佛是一个电影里的慢镜头,他日思夜想的男孩呆愣愣地望着他,一脸快要哭出来又强忍住的模样,轻轻呼唤道:“郑向哲......”

    END (明天继续有番外)